楔子:染血的野蔷薇北齐河清三年的春天,邺城的老巷口飘着野蔷薇的香。
那香气混着巷子里的煤烟味、炸油饼的焦香,还有远处酒肆飘来的劣质酒香,
在青石板路上缠缠绕绕,像极了被岁月揉皱的旧账。卖花郎蹲在老槐树下数铜板,
指尖沾着清晨的露水。这棵老槐树粗得要两人合抱,树干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刻痕,
最显眼的是个被风雨磨平了棱角的“欢”字,笔画里还卡着点暗红的锈——老人们说,
那是当年刀尖子蹭出来的血。忽听头顶“咔嚓”一声脆响,一截枯树枝掉下来,
正砸中他的货担。枝桠间缠着半片褪色的红绸,边角磨得发毛,
上面用金线绣着个歪歪扭扭的“欢”字,针脚里还卡着点干花碎,粉白中透着点黑,
像被人攥了十年的泪。“这树邪门得很。”旁边修鞋的老汉啐了口唾沫,
铁锥子在鞋底上敲得笃笃响,“十年前有个穷小子总在这儿练刀,穿件露胳膊的破麻衣,
刀鞘上就别着野蔷薇。后来他发达了,骑着高头大马回来,带了十几个兵,
拿着凿子在树上刨,说上面刻着宝贝。”卖花郎捡起红绸要扔,手腕却被人猛地攥住。
是住在巷尾破庙的疯婆子,鬓角的白发粘在汗津津的脸上,锁骨处有块淡粉色的疤,
像片被踩烂的花瓣。她怀里死死抱着个破布娃娃,娃娃脸上用胭脂画着颗痣,胭脂早就发黑,
看着像凝固的血。“是我的……”她把红绸贴在脸上蹭,粗糙的布丝刮得皮肤发红,
突然尖声笑起来,笑声像破锣,“他说要八抬大轿娶我!红盖头、绣花鞋,一样都不少!
可轿子来了,却是黑的!黑得像棺材!”疯笑惊飞了槐树上的麻雀,
鸟粪“啪嗒”掉在卖花郎刚摆好的野蔷薇上。他慌忙拿布去擦,却见花瓣上沾着点暗红,
黏糊糊的,像极了昨夜刑场飘来的血沫子——听说新帝高洋又杀了个姓高的王爷,
是先帝高欢的庶子,叫高涣,死的时候才十六岁,被装在铁笼里,活活捶成了肉泥。
日头爬到树梢时,疯婆子抱着布娃娃蹲在树下,对着树洞里的蛛网喃喃自语。
卖花郎收拾摊子要走,听见她忽然低低地说,声音轻得像叹息:“当年给你的伤药,
用蜂蜜调的,甜得很……你是不是早被你扔了?”风卷着野蔷薇的花瓣飘过巷口,
花瓣打着旋儿落进黑黢黢的树洞里。那树洞深得很,
据说当年那穷小子总往里面藏东西——半块没吃完的麦饼,磨秃了的刀头,
还有朵蔫了的野蔷薇。此刻,花瓣落进去,像滴进深渊的血,悄无声息地没了踪影。
第一章:雪夜抢亲的刀光红烛的火苗刚舔舐到第三截,“哐当”一声巨响,
厚重的门板就被蛮力撞得粉碎。木屑四溅,韩氏惊得浑身一颤,下意识攥紧了陪嫁的银剪子,
指节用力到几乎要陷进那染成大红的被面里——这剪刀本是明日晨起,
用来绞开象征夫妻同心的红结,可此刻,它却成了她面对闯入者的唯一武器。
男人身披的貂裘还沾着未化的雪粒,玄色锦袍的下摆扫过满地狼藉的碎木,
腰间玉带紧紧束着,压得那柄弯刀的鞘身不住晃动,冷光在昏暗的房间里明明灭灭。
他身后跟着的兵卒动作粗暴,一脚踹翻了墙角的妆奁,里面的胭脂水粉散落一地。
陪嫁的铜镜滚落在地,滴溜溜转了三圈,最后停下时,
镜面清晰地映出韩氏丈夫瘫在门槛上的惨状,那人刚被打落两颗门牙,
血沫子混着涎水糊在青色的襕衫上,狼狈不堪。“韩姑娘,”男人抬手,摘下沾在发间的雪,
指腹带着凉意,轻轻蹭过她冻得发红的耳垂,语气里带着几分熟稔,“十年不见,
你还是爱攥着东西。”韩氏握着银剪子的手控制不住地颤抖,
锋利的银尖在他手背上划出一道细血珠,殷红的血珠缓缓渗出。
她的思绪瞬间飘回十五岁那年,也是这样一个少年,在巷口练刀,见她路过,便拦了上来,
手里攥着一朵快蔫了的野蔷薇,红着脸说要娶她。那时他的手背上,满是练刀磨出的硬茧,
粗糙却充满力量,可如今,手背上只剩玉扳指压出的浅淡痕迹,精致却陌生。
“高大人认错人了。”韩氏把银剪子往自己喉咙口送了送,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民妇夫家姓周。”男人突然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声不大,却震得烛火剧烈摇晃,
光影在他脸上明明灭灭。他伸手,捏住她的手腕,强硬地将她往床里带,
锦被上精心绣着的鸳鸯图案,被他毫不留情地踩在脚下:“周?去年灾荒,
他把你典给地主时,可没说你姓周。”韩氏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疼痛让她瞬间清醒。
去年冬天,天寒地冻,她跪在雪地里,苦苦哀求丈夫赎身,可那人揣着典身钱,
一头扎进了赌坊,再回来时,浑身上下只剩一件单薄的单衣。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兵卒,
把她从那个如同地狱般的地主家抢了出来,扔给她一袋沉甸甸的银子,
只说是“高大人念旧情”。“你看,”男人的手猛地扯开她的衣襟,
露出她锁骨处那道淡粉色的疤,“这是你帮我挡箭时留的,总不能也姓周。
”兵卒粗暴地拖走哭嚎不止的周姓男人,韩氏麻木地看着,目光落在窗外,
月亮被厚重的云层遮去了一半,只剩微弱的光洒进房间。十年前,也是这样的月夜,
她偷偷溜出家门,给他送去伤药,他握着她的手,信誓旦旦地说,等立了功,
就用八抬大轿娶她。如今,他真的抬来了轿子,却是一顶抢人的黑轿。
第二章:旧伤疤与新恩宠高府后院的海棠开得正盛,粉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在枝头簇拥着。
韩氏坐在窗前,手里拿着针线,却有些心不在焉,绣出的荷包针脚歪歪扭扭。
侍女轻手轻脚地走进来,捧着一件狐裘,小声道:“姑娘,这是大人特意让人从北地捎来的,
您试试。”韩氏伸手接过,狐裘的毛软得像云,触手生温。
她指尖摩挲着狐裘内衬绣着的“欢”字,金线在光线下闪着细弱的光芒。这字,
和当年他刻在巷口老槐树上的,一模一样,只是那时刻得歪歪扭扭,带着少年人的青涩,
如今绣得端正工整,却也失了那份纯粹。她想起嫁入周家的那年,寒冬腊月,
丈夫把她仅有的粗布棉衣当掉换了酒,她只能裹着一床破被,在冷炕上数着一个又一个寒夜,
那四十七个夜晚的寒冷,仿佛还残留在骨髓里。“姑娘,大人在前院宴请,让您过去呢。
”侍女的声音带着一丝怯懦,小心翼翼地提醒。韩氏放下针线,跟着侍女往前院走。
宴席上觥筹交错,歌舞姬穿着华丽的衣裳,身姿曼妙地舞动着。看见韩氏走来,
所有的歌舞都停了下来,空气瞬间安静了几分。高欢看见她,起身走到她身边,
不由分说地把她按在自己身边的座位上,然后拿起桌上的虾,亲自为她剥着,不一会儿,
虾壳就在他面前堆得像座小山。韩氏看着他专注的侧脸,记忆又回到了过去。当年,
他在河边摸虾,总是把最大的那只,仔细地剥好壳,然后塞到她手里,
自己却啃着没什么肉的虾头,笑得满足。“韩姑娘的手艺,比御厨还好。
”一位穿紫袍的官员举起酒杯,笑着说道,“大人天天揣着您绣的荷包呢。
”韩氏的脸“腾”地一下烧了起来。上周,她给侍女绣荷包,被他撞见,他硬是抢了过去,
宝贝似的塞在怀里。此刻,那枚针脚歪得像条虫的荷包,
正从他锦袍的衣襟里露出一个小小的角。散席后,高欢拽着她的手,往书房走去。
廊下的灯笼散发着昏黄的光,照亮了他耳后的疤——那是当年,为了护她,
被恶少用木棍打的。他把她按在书架上,灼热的吻落了下来,气息里有酒气,
也有她熟悉的、淡淡的松香。“明日我奏请陛下,封你为夫人。”他的声音带着酒后的喑哑。
韩氏猛地咬开他的唇,血腥味瞬间在舌尖散开。她想起十年前,他被地主打断了腿,
躺在破庙里发着高烧,迷迷糊糊中,她偷了家里的药,小心翼翼地给他敷上。那时,
他攥着她的手,虚弱却坚定地说:“将来定不负你。”如今,他确实没有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