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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其它小说《重生八零带着全家六过好日子男女主角蒋坤瀚沈怡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非常值得一作者“悦柒柒呀”所主要讲述的是:一睁眼回到1980沈怡看着漏雨的土坯房和面黄肌瘦的家决定彻底改写命上辈子错信渣全家凄惨离这一世她只想赚钱让家人过上好日可那个本该在南方做大生意的蒋坤怎么总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她摆他暗中打点市容;她办他介绍港商资直到某他将她堵在车间角落:“沈你什么时候才能看见我?”1寒意刺不是梦里那种虚无缥缈的是实实在在带着潮湿霉味和浑身散架般疼痛的...
主角:蒋坤瀚,沈怡 更新:2025-10-12 16: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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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睁眼回到1980年,沈怡看着漏雨的土坯房和面黄肌瘦的家人,决定彻底改写命运。
上辈子错信渣男,全家凄惨离世,这一世她只想赚钱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可那个本该在南方做大生意的蒋坤瀚,怎么总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她摆摊,
他暗中打点市容;她办厂,他介绍港商资源。直到某天,他将她堵在车间角落:“沈怡,
你什么时候才能看见我?”1寒意刺骨。不是梦里那种虚无缥缈的冷,是实实在在的,
带着潮湿霉味和浑身散架般疼痛的冷。沈怡猛地睁开眼,视线花了片刻,
才勉强聚焦在头顶——黑黢黢的房梁,结着蛛网,几缕灰白的茅草耷拉下来,
雨水正顺着草茎,一滴,一滴,砸在她额头上,冰凉刺骨。漏雨的土坯房。
她僵硬地转动脖颈,泥坯垒的墙壁坑洼不平,糊着旧报纸,早已泛黄破损,
窗棂是用木条胡乱钉的,覆着一层挡不住风的塑料布,被风吹得呼啦作响。
身下是硬得硌人的木板床,铺着打满补丁、散发一股淡淡馊味的薄被。这不是医院,
也不是她那个装修精致,却冰冷得像坟墓的公寓。这是……老家?
那个早已在记忆中模糊、倒塌在岁月里的老家?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
窒息感扑面而来。“姐?你醒啦?”一个细弱、带着怯意的童音在旁边响起。沈怡偏过头,
看到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女孩端着个缺了口的粗陶碗,小心翼翼地看着她,那是她十岁的妹妹,
沈念。记忆里,小妹后来为了给她凑所谓的“返城打点费”,偷偷跑去黑煤窑背煤,
再也没能出来……尸骨无存。沈怡喉咙哽住,发不出一点声音。“小怡,喝点热水吧。
”一个同样干瘦憔悴的妇人走过来,是母亲李桂兰。才四十出头的人,头发已经白了大半,
眼角额头爬满了深切的皱纹,眼神里是常年累月积攒下的疲惫和麻木。她手里也端着碗,
热气微弱。看着母亲这张比实际年龄苍老二十岁的脸,沈怡猛地记起,上辈子就是今年冬天,
母亲为了多挣几个工分,拖着病体去修水库,结果累倒在水里,
捞上来就没了气息……而当时,她正听了渣男陈伟明的鬼话,
满心欢喜地等着他托关系把她弄回城,对家里的噩耗一无所知。剜心般的痛楚席卷全身。
她不是死了吗?死在那个她用尽手段、抛弃一切换来的“富太太”生活里,
死在陈伟明和他小三的嘲讽奚落中,
死在得知全家因为她而一个个凄惨离世的悔恨尽头……怎么……会在这里?
一个荒谬又惊悚的念头窜入脑海。她挣扎着坐起身,抓住母亲枯瘦的手,
声音嘶哑:“妈……今年,是哪年?”李桂兰被女儿眼中骇人的猩红和急切吓了一跳,
讷讷道:“……八零年啊,小怡,你咋了?是不是掉河里烧糊涂了?
”她伸手想探沈怡的额头。八零年!真的是八零年!她十八岁,刚高中毕业回乡,
因为不满安排亲事跳了河,发了一场高烧!她重生了!真的重生了!
2巨大的冲击让她眼前发黑,浑身不受控制地颤抖。
是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她上辈子的愚蠢和悲剧,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姐!你别吓我!
”沈念带着哭腔喊道。沈怡深吸一口气,那带着霉味和湿冷的空气吸入肺腑,
却让她前所未有的清醒。她死死攥紧拳头,指甲掐进掌心,疼痛提醒着她,这不是梦。
她看着惶恐的妹妹,看着忧心忡忡、未老先衰的母亲,
想起还在田地里刨食、沉默寡言却为她扛下太多压力的父亲沈建国,
想起那个为了给她换嫁妆、早早被“卖”到邻村换亲的弟弟……上辈子的债,她欠这个家的,
太多太多了。这一世,她不会再犯蠢!不会再信陈伟明那个口蜜腹剑的渣男半个字!
不会再为了所谓的回城机会、所谓的爱情虚妄,把全家拖入深渊!她要赚钱!
要让全家都过上好日子!吃饱,穿暖,住上不漏雨的房子!让妹妹能安心上学,
让父母能安享晚年,把弟弟从那个不幸的婚姻里拉出来!“妈,小念,我没事。”沈怡开口,
声音依旧沙哑,却透出一股异样的坚定,“就是做了个噩梦……醒了,就好了。
”她掀开那床破被,无视身体的虚弱和寒冷,赤脚踩在冰冷泥泞的地面上。
走到那面模糊不清的水银镜前,看着里面那张年轻却苍白憔悴的脸——十八岁的沈怡,
眉眼依稀能看出后来的清丽,但长期营养不良和心气郁结,让她显得干瘪而缺乏生气。
镜中人的眼神,却不再是记忆里的迷茫和怨愤,而是沉淀了无数痛苦悔恨后,
淬炼出的冷冽和决绝。“从今天起,不一样了。”她在心里,一字一顿地对自己说。
身体稍好,沈怡就闲不住了。她知道家里穷,米缸见底,队里分的粮食根本撑不到明年夏收。
父母愁容满面,却从不在她面前多说。不能再等。她开始留意周围的一切。
后山那片无人问津的野竹林,长得异常茂盛。她想起上辈子在城里大酒店打工时,
见过一道“凉拌笋丝”,用的是嫩春笋,价格不菲。而现在,正是春笋冒尖的时节。“妈,
我去后山转转,挖点野菜。”沈怡找了个借口,拎起破旧的竹篮和一把小锄头就出了门。
山里空气清新,带着泥土和植物的气息。她目标明确,直奔竹林。没多久,
就找到了不少刚刚破土、鲜嫩无比的春笋。她手脚利落地挖着,脑子里飞快盘算。直接卖笋,
不值钱,家家户户都有。但如果……加工一下呢?她记得镇上唯一的一家国营饭店,
夏天似乎会供应凉菜。如果能说动他们收她的凉拌笋丝……挖了满满一篮子春笋,
沈怡回到家就开始忙活。剥壳,焯水,去除涩味,然后切成均匀的细丝。调料是个问题,
家里只有粗盐和一点劣质酱油,油更是金贵。她狠了狠心,
把母亲藏在柜子底、偶尔才舍得滴一滴猪油炒菜的腊肉切了一小块下来,
炼出一点油渣和荤油。用这点有限的材料,她尽量调配。葱姜蒜是没有的,
只在屋后掐了几根野葱。拌匀后,她先让妹妹尝了尝。沈念眼睛一下子亮了:“姐,好吃!
又脆又香!”李桂兰尝了,也有些惊讶:“小怡,你这咋弄的?比肉还好吃哩。
”沈怡心里有了底。3第二天天不亮,她就用瓦罐装好拌好的笋丝,盖上干净的湿布,
徒步往镇上赶。十几里山路,走到镇上时,天已大亮。国营饭店门口冷冷清清,
服务员靠在柜台后打盹。沈怡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同志,你好。
”服务员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同志,我自家做的凉拌笋丝,味道很好,
清爽开胃,想问问咱们饭店需不需要?”沈怡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诚恳又不卑不亢。
服务员嗤笑一声:“哪儿来的乡下丫头?我们这儿是国营饭店,有固定采购,
不要外面的东西,不干净。”沈怡早料到会碰壁,并不气馁:“同志,您先尝尝,不要钱,
要是觉得好,再考虑。夏天快到了,添个爽口凉菜,也能多招揽客人不是?
”许是看她态度坚持,又或许是那笋丝看起来确实清爽,
服务员狐疑地拿起沈怡递过来的筷子,夹了一点点尝了。动作顿住了。
服务员脸上的轻慢收敛了些,又夹了一筷子,细细品了品。“味儿……是还行。怎么卖?
”沈怡心中一定,报出早就想好的价格:“一毛五一斤。”这比新鲜笋子贵了十倍不止,
但她算过成本和自己的人工。“贵了。”服务员皱眉,“新鲜笋子才几分钱一斤。”“同志,
这里面的调料、人工,还有我大老远送过来,都是成本。而且保证干净卫生,味道独一份。
”沈怡坚持,“您可以先少要一点试试,如果客人反响好,再多要。”服务员犹豫了一下,
或许是觉得这笋丝确实有点特色,终于松口:“……行吧,先来五斤试试。要是卖不掉,
以后就别来了。”“哎!谢谢同志!”沈怡脸上绽开真心实意的笑容。五斤笋丝,
卖了七毛五分钱。捏着那几张皱巴巴的毛票,沈怡感觉手心都在发烫。这是她重生后,
靠自己挣到的第一笔钱!她没舍得花,去供销社称了半斤肥肉膘,
又买了一小包盐和一小瓶最便宜的酱油。剩下的钱,给妹妹买了一根一分钱的水果糖。
回到家,她把钱和东西交给李桂兰时,母亲愣住了,随即眼圈就红了:“小怡,
你这孩子……哪来的钱?可不能……”“妈,我自己挣的,干净钱。”沈怡把过程简单说了,
“以后我天天去送,咱们家慢慢就能好起来。”李桂兰看着女儿自信坚定的脸庞,
听着她条理清晰的计划,忽然觉得,掉了一次河,女儿好像真的不一样了。
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韧劲和主意,是她从未见过的。有了稳定的销路,虽然量不大,
但每天都有进项。沈怡又琢磨着,光靠笋丝不行,季节性强,而且容易被模仿。
她得想办法拓展。她去河边洗衣服时,发现河滩上有不少野生的小鱼小虾,个头小,
没人看得上。她心里一动,捞了些回去,用油慢慢焙干,撒上一点点盐和辣椒末,
做成香辣小鱼干。送去饭店,果然大受欢迎,价格比笋丝还高。日子,
就在这每天起早贪黑、精打细算的忙碌中,悄然滑过。家里的饭桌上,偶尔能看到一点荤腥,
妹妹沈念的脸上,也渐渐有了点血色。这天,沈怡照例去镇上送完货,回来的路上,
天色阴沉下来。她加快脚步,刚走到村口那片玉米地旁,豆大的雨点就砸了下来。
她暗叫不好,护着怀里的空瓦罐,埋头往前冲。冷不防旁边岔路冲出来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
速度极快,眼看就要撞上!“小心!”一声低喝,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骑车的人技术极好,
猛地一扭车把,车身几乎是擦着沈怡的衣角滑了过去,然后歪倒在泥地里。
沈怡也惊得后退两步,差点摔倒。“对不住,雨大没看清路,同志你没事吧?
”那人扶起自行车,声音带着歉意,清朗沉稳。沈怡抬起头,雨水模糊了视线,
但她还是看清了那人的模样。很高,穿着半旧但干净整齐的蓝色工装,眉眼深邃,鼻梁高挺,
下颌线条利落。雨水顺着他黑短的头发流下,划过棱角分明的脸颊。蒋坤瀚。
沈怡的心脏猛地一跳。4是他。那个后来去了南方,据说成了身家丰厚的大老板,
却终身未娶的男人。上辈子,她跟他几乎没什么交集,只在几次回乡时远远见过,
印象里是个沉默寡言、有些孤僻但能力很强的人。他后来似乎还暗中帮过她家几次,
但那时她浑浑噩噩,并未深究。没想到,这一世,这么早就碰上了。“我没事。
”沈怡压下心头的波澜,摇了摇头,“雨太大了,你也小心点。”蒋坤瀚看着她,
女孩浑身湿透,额发黏在脸上,显得有些狼狈,但那双眼睛却格外清亮,
带着一种不符合年龄的沉静和……一种他看不懂的复杂情绪。他认得她,
村里沈建国家的女儿,听说心气高,前段时间还跳了河。可眼前的人,
和传闻中似乎不太一样。“嗯。”他应了一声,推着车,“雨一时停不了,赶紧回去吧。
”两人一前一后,沉默地在雨幕中走着。沈怡能感觉到背后那道若有若无的视线,
让她有些不自在。她知道蒋坤瀚未来会有多大的成就,此刻的他,
应该还在镇上的农机站做临时工,默默积蓄力量吧。快到沈怡家门口时,
蒋坤瀚忽然停下脚步,从自行车后座绑着的帆布包里拿出一个折叠好的厚实塑料布,
递给她:“这个,挡一下雨吧。”沈怡一愣。“新的,没用过。”他又补充了一句,
语气没什么起伏。“……谢谢。”沈怡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塑料布很大,
确实能顶不少事。蒋坤瀚没再说什么,推着车,很快消失在雨幕中。
沈怡握着那块还带着他体温余热的塑料布,站在原地,心里有些异样。上辈子,
她眼里只有陈伟明那种能说会道、外表光鲜的男人,对蒋坤瀚这种沉默硬朗的类型,
从未留意过。这一世,似乎很多东西,从一开始就不同了。
凉拌笋丝和香辣鱼干在镇上国营饭店渐渐打开了局面,需求量慢慢增加。
沈怡一个人有些忙不过来,便带着母亲和妹妹一起干。
李桂兰起初还觉得“丢人”、“不像正经庄稼人干的事”,但看到实实在在的收入,
加上沈怡的劝说,也渐渐接受了。家里气氛明显活络起来。
沈建国看着妻女忙碌但充满希望的身影,沉默的脸上也多了些笑意,
下工回来会主动帮忙劈柴、挑水。然而,好景不长。这天沈怡刚送完货回来,
就看到母亲愁眉苦脸地坐在灶前。“妈,怎么了?”李桂兰叹了口气:“小怡,咱家没油了。
炼油的肥肉膘也买不到了,供销社说缺货,要等月底。”沈怡心里一沉。
油是她做小鱼干的关键,没油,这东西就做不成。而且笋丝的季节也快过去了。果然,
没过两天,镇上饭店的服务员也委婉地告诉她,笋丝和小鱼干暂时不需要了,
说是“领导有了新的安排”。沈怡明白,这是被人眼红,截胡了。小本生意,毫无门槛,
被模仿和挤掉是迟早的事。第一次创业,看似顺利,实则脆弱得不堪一击。必须找新的出路,
更有技术含量、更难被模仿的路子。她想起上辈子在南方打工时,
见过的那种五颜六色、款式新颖的塑料发夹、头花。八十年代初,物质匮乏,女孩子爱美,
只能扎个红头绳或者用最普通的黑发卡。
如果能做出那些漂亮头饰……这个念头让她兴奋起来。
但很快又面临现实问题:原材料哪里来?塑料片、丝带、小珠子……这些在封闭的小县城,
根本无处可寻。5她想到了蒋坤瀚。他好像在镇上有门路,认识不少人。上次雨中偶遇后,
她偶尔会在村里碰到他,他依旧是那副沉默的样子,但会对她微微点头示意。
要不要去找他帮忙?沈怡有些犹豫。她不想欠人情,尤其是一个未来会成为大佬的人的人情。
正在她纠结时,弟弟沈军从邻村回来了,脸色很不好看。他那个换亲得来的媳妇王彩凤,
嫌沈家穷,闹着要离婚,还把沈军带过去的一点积蓄全都卷走了。
家里顿时笼罩在一片阴云中。屋漏偏逢连夜雨。沈怡看着憔悴的家人,咬紧了牙关。
不能倒下,她必须尽快找到办法。她决定去县城的百货大楼碰碰运气,
看看有没有可能找到一些边角料或者替代材料。去县城要走更远的路,坐班车要钱。
沈怡狠了狠心,把家里最后一点积蓄拿了出来。县城比镇上繁华许多,
百货大楼里商品也算琳琅满目。她在卖布匹和文具的柜台转了许久,
终于发现了一些可能用得上的东西——处理价的彩色电光纸一种稍硬的彩色纸,
还有一些捆扎礼品用的、最便宜的彩色塑料绳。虽然和理想的原材料差得远,
但至少可以尝试一下。她花光了带来的所有钱,买了一大捆电光纸和几卷塑料绳。回到家,
她凭着记忆和想象,用剪刀细心裁剪,折叠,拼接,用米饭熬的浆糊粘合,
再用烧热的铁片小心地烫出褶皱……几天不眠不休的捣鼓,
竟然真的做出了几朵略显粗糙但色彩鲜艳的头花,还有几种简单样式的发夹。“哇!姐!
这个好漂亮!”沈念拿起一朵红色的头花,爱不释手。连李桂兰都看得呆了:“小怡,
你这手咋这么巧?这东西……能卖钱?”“试试看。”沈怡心里也没底。
这东西成本比吃食高,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买。这次,她没有选择国营饭店,
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县城小学和中学的门口。学生和年轻女教师,是潜在客户。
她用一个干净的竹篮,铺上白布,把做好的头花和发夹一个个摆好,趁着放学人多的时候,
在校门口不远处叫卖。“漂亮的头花发夹,来看一看啊——”起初,人们只是好奇地观望,
指指点点。毕竟,这时候做小买卖还是件需要勇气的事情,
尤其是卖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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