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顶尖雇佣兵。
三年前,
我在亚马逊雨林单枪匹马救下被叛军重伤的江婉。
还把唾手可得的百万佣金让给她,对外谎称任务失败自己分文未得。
三年后,
我替她挡下仇家三次暗杀,
甚至把跟随我五年的手下派去黑市洗白她的身份,只为让她能顺利上岸。
整个佣兵界都说我是疯子,
我却不以为然,只因她是我年少时承诺过要永远守护的人。
可婚礼前夜,她却挽着身为军火商的萧峰,站在满场宾客前,嗤笑道:
“林旭不过是我养着的一条狗,我才不会嫁给他。”
后来她为讨萧峰欢心,故意泄露我的任务,让我被仇家围堵。
萧峰的皮鞋踩在我的断臂上。
而江婉靠在他怀里笑得娇媚。
这一次,我对她的感情消失殆尽。
摸出藏在腰间的匕首抵住萧峰喉咙时,江婉只慌了一瞬,随即勾起嘴角:
“林旭,你要多少钱才肯滚,我给。”
我笑了:
“怕是你给不起。”
1
江婉在宴会上说的那番话,很快就被想要讨好我的人传给了我。
那人小心翼翼地观察我的脸色,而我只是淡淡道:
“她终究会成为我的妻子,难不成你是想要看戏?”
那人诚惶诚恐地赔罪,却被我毫不留情地轰了出去。
我反复拉着视频里江婉说的那句话,强撑的淡然彻底垮掉。
烟灰缸已经堆满了烟蒂,可我心中的烦躁丝毫不减。
江婉是我年少时的梦,是我在尸山血海里爬出来想要拽住的温暖。
在一起后我们相爱相亲,如胶似漆。
我不明白,我和她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
正当我忍受不了这种煎熬,准备出门去找江婉的时候,
她回来了,带着满身酒气和男士香味。
她看着烟灰缸里满是烟蒂,皱眉质问:
“我们都快结婚了,你还这么邋遢?”
“身无分文的废物,只能靠女人养,我找个鸭都比你强!”
我心中一窒。
三年前我救下被叛徒重伤的她,还毫不犹豫地将百万佣金送给她,助她东山再起,
她拿着我的钱收买人心,在澳城占据一席之地。
事后她心疼我一直生活在一个枪林弹雨的危险环境,说要给我一个安稳的家。
我信以为真,抛下一切头衔荣誉,为她扮演一个家庭主夫的角色。
不过短短三年,她就嫌弃我身无分文,甚至比不过外面那些玩物。
江婉看我沉默,罕见的软下声来:
“阿旭,我是太担心你口不择言了。”
“我们明天就结婚了,难道你不想要新婚夜一发入魂,有个乖宝来到我们家吗?”
“抽烟不仅伤害你的身体,还伤害宝宝的身体呀。”
只因幼时和父母走散,有个安稳美满的家是我一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