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城市在喧嚣后归于沉寂,唯有街角的路灯在风中轻轻摇曳,像守夜人未眠的眼。
李婉儿躺在床边,久久未合眼。
身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痛,可心却比以往任何一刻都要清醒。
那句“妈妈,您幸福吗?”
在她脑海中反复回响,像一粒火种,点燃了沉睡己久的自我意识。
她忽然意识到——她从未真正回答过那个问题。
当年她抱着儿子,轻声说“幸福”,可那真的是幸福吗?
还是只是对命运的妥协,对责任的承担?
她把全部的爱都给了孩子,却忘了自己也曾是个会笑、会梦、会渴望被温柔以待的女孩。
她为儿子撑起一片天,却任由自己的天空布满阴霾。
可现在,她开始问自己:我,李婉儿,还活着吗?
窗外,月光如水,静静流淌在地板上。
她缓缓坐起,掀开被子,赤脚踩在微凉的地上。
每一步都像踩在记忆的碎片上,疼痛,却真实。
她走到衣柜前,拉开最底层的抽屉,翻出一个尘封己久的铁盒。
盒上锈迹斑斑,锁扣早己生涩。
她用力掰开,里面是一叠泛黄的照片,还有一本小学时的日记本。
照片上,是穿着白裙子的少女,站在油菜花田里笑得灿烂。
那是她,是那个曾梦想当一名小学老师的李婉儿。
日记本里,字迹稚嫩却坚定:“我长大要当老师,教很多孩子读书,让他们都快乐。”
她盯着那行字,眼泪无声坠落。
原来,她不是生来就该蜷缩在床角的人。
她也曾有过光。
可是什么时候,那光熄灭了呢?
是赵原第一次动手时?
是她第一次为他向朋友道歉时?
还是她第一次在儿子面前强颜欢笑,说“妈妈没事”时?
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那光,不该就此熄灭。
第二天清晨,阳光再次照进屋子。
儿子月轩揉着惺忪的睡眼跑进房间:“妈妈,您怎么起这么早?”
她蹲下身,轻轻抚平他皱巴巴的衣领,微笑:“妈妈今天想带你们去公园,好不好?”
“真的吗?”
孩子眼睛亮了起来,“您以前总说没时间……现在有时间了。”
她轻声说,“妈妈,要开始为自己活一次。”
她开始悄悄行动。
白天赵原上班,她带着一双儿女去社区中心,偶然听见一场关于“女性权益与家庭暴力”的公益讲座。
她站在门口,听着讲师平静而坚定的声音,像听见了命运的召唤。
她鼓起勇气走进去,坐在角落,第一次知道:家暴不是家务事,是犯罪;沉默不是忍耐,是纵容。
是呀,如若不离婚,家暴的阴影始终影响着她,哪怕与赵原相处,尽量少说话,不触动他情绪,但一辈子那么长,也无法时时可避免。
李婉儿心中有了决断,她记下法律援助的电话,偷偷存进手机。
她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记下最近的派出所、妇女之家的位置。
她甚至报名了社区的夜校课程——“基础语文与写作”。
老师说:“学习,是重新找回自己的第一步。”
夜晚,孩子们睡熟后,她坐在小桌前,翻开笔记本,一笔一划写着…写完,她深吸一口气,将纸页折成一只纸鹤,放在窗台上。
阳光照在它身上,仿佛要将它托起,飞向远方。
几天后,她鼓起勇气拨通了法律援助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声音温和而坚定:“李女士,您不是一个人。
我们帮您。”
那一刻,她泪流满面。
她终于明白,责任不是枷锁,而是选择。
爱不是牺牲,而是共同成长。
她不需要在“离开”与“留下”之间二选一。
她可以选择——既为母亲,也为自己而活。
她开始整理证据:伤情照片、医院记录、邻居的证词。
她悄悄联系了当年的大学同学,一位如今在妇联工作的朋友陈曦。
对方听完她的故事,只说了一句:“婉儿,你值得更好的人生。”
春天来了。
公园的樱花开了,落英缤纷如雪。
她各牵着儿子女儿的手走在小径上,孩子们仰头开心地说道:“妈妈,您最近好像笑了好多次。”
她低头,温柔地吻了吻他们的额头:“因为妈妈找到了光。”
“那光是什么呀?”
“是勇气,是希望,是你让妈妈重新相信——人生,还可以重来一次。”
泥泞仍在,但脚步己不再踟蹰。
她终于明白,微光之所以不灭,是因为它本就藏在心底。
而她,不再是那个蜷缩在角落的枯叶——她是破土而出的新芽,向着光,一寸寸生长。
她不再寻光。
她,正在成为光。
第三章《破茧之诉》——李婉儿正式提起离婚诉讼,面对赵原的威胁与纠缠,她将在法庭上,第一次为自己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