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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爱,为何执意

一号狙击手 著

其它小说连载

《既然不为何执意》内容精“一号狙击手”写作功底很厉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佚名佚名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既然不为何执意》内容概括:著名作家“一号狙击手”精心打造的现代,替身,逆袭,家庭,重生小说《既然不为何执意描写了角别是一号狙击情节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弹欢迎品读!本书共130081章更新日期为2025-11-13 01:54:05。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既然不为何执意

主角:佚名   更新:2025-11-13 04: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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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沈爷养在笼里的金丝雀,他却总在深夜吻我锁骨间的玫瑰纹身,唤别人名字。

那天他白月光回国,我安静地收拾行李。佣人嗤笑:替身就该认命。

我笑着将钥匙扔进喷泉:告诉他,纹身明天会洗掉。三个月后,他砸碎所有玻璃找到我,

却看我偎在别人怀中轻笑:沈爷,玫瑰谢了就不再开了。---1夜色,

总是浓得化不开。锦官城的雨下得没完没了,淅淅沥沥,敲在玻璃窗上,

像是某种永无止境的催眠曲。主卧里只开了几盏壁灯,光线昏黄,

暖昧地勾勒着巨大双人床的轮廓。沈聿珩回来了,

带着一身微凉的潮气和水仙花的清冽香水味。这味道,不属于我。他每次去见过宋薇薇,

身上都会染上这种气息。我像往常一样,温顺地依偎在他怀里,

任由他带着酒气的灼热呼吸喷在我的颈侧。他的手指,带着薄茧,有些凉,

一遍遍摩挲着我锁骨下方那片肌肤。那里,纹着一朵盛放的、秾丽的红玫瑰。

这是他亲手挑选的图样,盯着纹身师一针一针刻上去的。他说,玫瑰最配我,娇艳,带着刺。

可我的刺,早被他一根根亲手拔掉了。“薇薇……”他又在唤这个名字,声音低沉,含混,

带着一种近乎痛苦的缠绵。每一次,他情动或意识模糊时,

这两个字就会不受控制地从他唇齿间溢出,像一把生锈的钝刀,

反复切割着我早已麻木的神经。我睁着眼,看着天花板上模糊的光影,

身体在他身下僵硬得像一块木头。灵魂仿佛飘到了半空,

冷眼俯瞰着这具名为“温妍”的躯壳,如何扮演着另一个女人的影子。宋薇薇,

沈聿珩心头的白月光,朱砂痣。而我,温妍,不过是他养在笼子里,用以慰藉相思的雀鸟。

一个拙劣的,替身。2第二天中午,我才拖着酸软的身体起床。下楼时,

听见两个年轻佣人在餐厅角落低声交谈,语气是压抑不住的兴奋。“听说了吗?

宋小姐明天就回国了!先生亲自安排的接风宴,场面大得很呢!”“真的?

那……楼上那位怎么办?”另一个声音带着显而易见的幸灾乐祸,

眼神若有似无地瞟向楼梯口的我。“还能怎么办?正主回来了,替身还不识趣点自己滚蛋?

难不成还等着先生亲自开口赶人?那多难堪。”我脚步顿了顿,脸上没什么表情,

径直走向厨房倒水。是啊,正主回来了,替身是该滚蛋了。

我回到那间承载了我三年欢笑与泪水的卧室,打开了衣帽间。

里面挂满了琳琅满目的衣裙、包包,大多是沈聿珩买的,很多甚至连标签都没拆。它们华丽,

精致,却都不是我温妍的风格。是宋薇薇的风格。我从最底层拖出自己的那个旧行李箱,

很小,很不起眼。三年前我来时,带的就是它。我只收拾了几件自己带来的简单衣物,

几本书,还有一张早已泛黄的,我和外婆的合影。至于那些珠宝首饰,华服美包,

我一件没动。它们从来不属于我,就像沈聿珩,也从未属于过我。动作不快,但很坚决。

张妈站在衣帽间门口,她是这里的老人,也是沈聿珩的人。她看着我的动作,眉头拧着,

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没忍住,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温小姐,您这是何苦呢?

先生虽然……但总归是疼您的。您这样闹脾气,等先生回来……”我拉上行李箱的拉链,

声音平静地打断她:“张妈,我不是在闹脾气。

”另一个平日里就爱嚼舌根的佣人王姨正好经过,嗤笑一声,声音不大不小,

刚好能清晰地钻进我的耳朵:“啧,还真当自己是女主人了?不过是个替身,

替身就该有替身的本分,认命就好,折腾给谁看呢?”我直起身,看向她,忽然笑了。

笑容很轻,很淡,像清晨即将散去的薄雾。我没有反驳,也没有再看她们任何人一眼,

拉着行李箱,一步步走下旋转楼梯。经过客厅,经过那扇巨大的落地窗,窗外,

庭院里的喷泉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我走到玄关,从口袋里掏出那把沈聿珩亲自交给我的,

象征着“特权”的别墅钥匙。冰冷的金属触感还残留着一丝体温。我没有回头,扬手,

将那把钥匙朝着喷泉池的方向,轻轻一抛。一道微弱的银色弧线划过,“噗通”一声轻响,

钥匙没入水底,溅起一小圈涟漪,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告诉他,

”我对着身后那片令人窒息的奢华,声音清晰而平稳,“纹身,明天会洗掉。”然后,

我拉开门,外面雨后初霁的阳光有些刺眼。我拖着我的小行李箱,一步一步,

走出了这个囚禁了我三年,名为“宠爱”实为“牢笼”的地方。没有回头。3三个月,

足以改变很多事情。北城的冬天,来得比锦官城更早,也更凛冽。私人会所的包间里,

暖意融融,隔绝了外面的寒风。我坐在靠窗的软椅上,身上是一件简单的羊绒连衣裙,

不再是沈聿珩喜欢的那些性感或优雅的款式。锁骨下方,原本纹着玫瑰的地方,

现在覆盖着一片精致繁复的蔓藤花纹身,巧妙地遮掩了洗去旧纹身后可能留下的些许痕迹。

玫瑰谢了,就不会再开。那片皮肤,也该有新的开始。身旁坐着的是周慕。

周家的势力盘踞北城,与沈聿珩的生意领域虽有交集,但向来井水不犯河水。

他正将一碟剥好的坚果推到我面前,眼神温和:“尝尝这个,不像你总忘了吃。

”我对他笑了笑,端起手边的热茶,刚要说话。“砰——!

”包间的门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外面撞开,沉重的实木门板砸在墙上,发出骇人的巨响。

一道颀长却明显透着狼狈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是沈聿珩。

他像是从某个极度混乱的场合直接冲出来的,头发凌乱,眼窝深陷,

那双总是睥睨一切的凤眼里此刻布满了骇人的红血丝。昂贵的西装外套随意敞开着,

领带歪在一边,上面甚至沾着不知是酒渍还是什么的污迹。他喘着粗气,

目光如同最精准的雷达,瞬间就锁定了我。不,更确切地说,是锁定了我锁骨下方,

那片被新纹身覆盖的地方。他一步步走过来,脚步有些虚浮,

带着一身浓重的烟酒气和一种近乎绝望的疯狂。他完全无视了周慕的存在,

眼睛只死死地盯着我。“温妍……”他的声音嘶哑得厉害,像是被砂纸磨过,“你的玫瑰呢?

”他伸出手,似乎想要触碰那片皮肤,指尖却在微微颤抖。周慕不动声色地向前倾了倾身,

挡开了他的手,语气疏淡而有礼:“沈先生,请自重。”沈聿珩像是这才注意到周慕,

他猩红的眼睛瞥了周慕一眼,那眼神阴鸷得能杀人,但他很快又重新看向我,执拗地,

疯狂地,重复着那个问题:“玫瑰!你的玫瑰呢?!谁准你洗掉的!谁准的!

”我缓缓放下手中的茶杯,抬起眼,迎上他癫狂的视线。曾经,

这双眼睛只要稍稍对我流露一丝温和,我就能欢喜一整日。曾经,他皱一皱眉,

我都会心惊胆战,反思自己是否做错了什么。可现在,我的心湖一片平静,

连一丝涟漪都没有。我看着他,忽然弯起唇角,轻笑了一下。笑容里没有温度,

只有淡淡的嘲讽,和一种事不关己的疏离。沈爷,我的声音很轻,却像最锋利的冰锥,

精准地刺破了他所有的疯狂和伪装,玫瑰谢了,就不再开了。沈聿珩整个人僵在原地,

脸上的血色在瞬间褪得干干净净。他看着我,像是第一次真正认识我这个人,

眼神里充满了巨大的、无法置信的空洞和……毁灭性的绝望。4那声“玫瑰谢了,

就不再开了”,像一道无形的屏障,将沈聿珩彻底隔绝在了我的世界之外。他僵在原地,

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那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里,疯狂、暴怒、难以置信,

最后都沉淀为一种深可见骨的绝望。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喉咙里却只发出嗬嗬的、如同困兽般的嘶哑声响。周慕适时地站起身,

高大的身躯带着一种不容侵犯的沉稳气场,挡在了我和沈聿珩之间。他没有动怒,

甚至语气依旧保持着基本的礼节,但每个字都带着千钧之力:“沈先生,

温妍现在是我的客人。你这样,会吓到她。”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沈聿珩狼狈的仪容,

“也失了体面。”“体面?”沈聿珩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猛地低笑出声,

笑声苍凉而悲怆,“我跟她谈体面?她是我……”“沈聿珩。”我开口,

打断了他即将脱口而出的、注定不会好听的话。这是我今晚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连名带姓地叫他。声音不大,却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他浑身一震,猛地看向我,

眼神里带着一种近乎哀求的、残存的希望。我迎着他的目光,脸上没有任何情绪,

只有一片平静的漠然。我甚至微微侧身,更靠近了周慕一些,

这是一个无声却再明显不过的姿态。“过去三年,承蒙照顾。

”我语气疏离得像是在谈论天气,“钱货两讫,互不相欠。以后,请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钱货两讫……互不相欠……”沈聿珩喃喃地重复着这八个字,

每一个字都像一把淬了毒的匕首,狠狠扎进他的心脏。他挺拔的身形晃了晃,

似乎有些站不稳。他想上前,想抓住我,问个明白,问个清楚!

可周慕带来的两名保镖已经无声地上前,客气却强硬地拦住了他。“沈爷,请。

”保镖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沈聿珩的目光越过保镖的肩膀,死死地钉在我身上,

那眼神复杂得令人心惊——有痛楚,有悔恨,有不甘,更有一种毁天灭地的偏执。

但他终究是沈聿珩,锦官城翻云覆雨的沈爷,他最后的骄傲不允许他在大庭广众之下,

尤其是在周慕面前,彻底失态。他死死攥紧了拳头,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喉咙里压抑着低吼,最终,他什么也没再说,猛地转身,带着一身还未散尽的疯狂与狼狈,

踉跄着冲出了包间。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隔绝了外面的一切。包间里恢复了安静,

只剩下淡淡的茶香和一丝若有若无的紧张余韵。周慕重新坐下,替我续上半杯热茶,

语气温和如初:“吓到了吗?”我摇摇头,端起茶杯,指尖微凉。说不震动是假的,

沈聿珩刚才的样子,是我从未见过的失控。但害怕?却没有。当一颗心彻底死了,

连恐惧都会变得奢侈。“只是觉得,”我轻轻啜了一口温热的茶汤,垂下眼睫,“有些可悲。

”为我那荒废的三年,也为他那迟来的、不知是真心还是占有欲在作祟的执念。

5沈聿珩并没有放弃。或者说,他无法接受“温妍”这个曾经完全属于他的所有物,

就这样彻底脱离他的掌控。他开始用各种方式试图联系我。

陌生的号码不断打到我的新手机上,接通后是他压抑着怒气和某种情绪的声音:“温妍,

我们谈谈。”我每次都是直接挂断,然后拉黑。

鲜花、珠宝、甚至是锦官城那栋别墅的过户文件,被他通过各种途径送到我北城的临时住处。

那些曾经我小心翼翼渴望得到的东西,如今像烫手山芋一样被扔在门口,

我连看都懒得看一眼,直接让物业处理掉。他甚至找到了我新工作的画廊附近。那天我下班,

远远就看见他那辆熟悉的黑色宾利停在街角。他靠在车门上,穿着剪裁合体的黑色大衣,

身形依旧挺拔惹眼,只是眉眼间的阴郁和憔悴,连昂贵的衣着都掩盖不住。他看见我,

立刻直起身,快步走过来。“妍妍。”他放软了声音,

带着一种我从未听过的、近乎卑微的恳求,“跟我回去,好不好?以前是我不好,

我混蛋……宋薇薇我已经送走了,以后再也不会让她出现在你面前。你想要什么,

我都给你……”我停下脚步,静静地看着他。冬日的寒风吹起我的发丝,拂在脸上,有些冷。

“沈聿珩,”我平静地开口,“你还不明白吗?我不在乎宋薇薇在哪里,

也不在乎你能给我什么。”我抬手指了指自己的心口,

又指了指不远处那间我如今工作的、充满艺术气息的小画廊。“这里,还有我现在的生活,

都与你,以及你所能给予的一切,毫无关系了。”他的脸色一点点灰败下去,

眼神里那点强撑的光,也渐渐熄灭了。“是因为周慕吗?”他喉结滚动,声音干涩,

“他能给你的,我也可以……”我忽然觉得有些可笑。他永远活在他的世界里,

用他的价值衡量一切。“不是因为他。”我打断他,语气里带上了一丝不耐,

“是因为我自己。沈聿珩,我只是不爱你了,也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瓜葛。这个答案,

你满意了吗?”说完,我不再看他瞬间煞白的脸,转身,朝着与他的宾利相反的方向,

步履坚定地离开。爱意或许会消散,但执念,

尤其是沈聿珩这种位高权重、习惯了掌控一切的男人的执念,却像藤蔓,一旦滋生,

便难以根除。我知道,这或许还不是结束。但我也知道,我早已不是那个被困在金色鸟笼里,

等着他偶尔垂怜的温妍了。玫瑰谢了,我把自己活成了一棵树,扎根在属于自己的土壤里,

无惧风雨。6周慕的司机将车停在画廊门口时,夜色已浓。北城的冬夜,风像刀子,

刮在脸上生疼。我拢紧了大衣,正要道别,周慕却先一步下了车。“风大,我送你到门口。

”他语气自然,脱下自己的羊绒围巾,不容分说地裹在我脖子上,

还带着他体温的暖意瞬间驱散了寒意。我微微一怔,没有拒绝。“谢谢。

”我们并肩走在清冷的人行道上,路灯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和周慕相处,总是这样舒适,

他体贴周到,却从不逾矩,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尊重我所有的选择和沉默。

“沈聿珩最近,没再来烦你吧?”他状似随意地问起。“没有。”我摇摇头。

自从上次画廊门口不欢而散,沈聿珩确实没再亲自出现,但他那种无形的压迫感,

偶尔还是会通过一些渠道传来,比如,某个合作方突然变得过分热情,

或是画廊里某位陌生顾客停留过久的目光。我知道,他还没完全放手,只是在蛰伏,

或者换了一种方式。周慕点点头,没再多问。走到公寓楼下,他停下脚步:“就送到这里,

早点休息。”“周慕,”我叫住他,看着他被路灯勾勒得格外清晰的侧脸,“这段时间,

谢谢你。”他转过身,眼底有细碎的光,笑了笑:“温妍,你不用总是谢我。我做的这些,

并非全然无私。”他话里有话,但并不让人感到压力,反而有种坦诚的意味。我懂他的意思,

也回以一个浅淡却真实的笑容:“我知道。”看着他坐车离开,我才转身上楼。

指尖拂过脖子上柔软的围巾,上面还残留着淡淡的雪松香气,和周慕给人的感觉一样,沉稳,

可靠。这三个月,若非他的庇护和引路,我或许不会如此顺利地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站稳脚跟,

更无法如此彻底地将沈聿珩隔绝在外。刚掏出钥匙,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一下。

是一个没有存名字,却隐约有些印象的号码。沈聿珩身边那位特助的。我皱了皱眉,

直接划掉。不用看也知道,无非是些“沈爷很担心您”、“请您给个机会”之类的陈词滥调。

打开门,温暖的空气扑面而来。这间小公寓不大,却处处是按照我自己的喜好布置的,

素雅的色调,随处可见的绿植,画架上还有一副未完成的风景写生。这里没有沈聿珩的影子,

没有宋薇薇的痕迹,只有我,温妍,真实地呼吸着。我走到窗边,看着楼下街道零星的车灯,

如同流淌的星河。沈聿珩的执念像窗外冰冷的夜色,无孔不入,但我已在这片夜色里,

为自己点亮了一盏灯。7平静的日子,被一幅画打破。

我供职的画廊近期在筹备一个青年艺术家联展,我负责部分作品的筛选和联络。那天,

我在整理一批寄送来的画作时,拆开了一个没有署名、包装严实的快递。

当覆盖的泡沫纸被掀开,露出画布的全貌时,我的呼吸猛地一滞。画面上,

是一个女人慵懒地靠在窗边的侧影,光线朦胧,勾勒出她纤细的脖颈和清晰的锁骨。

而锁骨下方,一朵红玫瑰纹身,被描绘得极其细致、秾丽,仿佛带着灼人的温度,

盛放到极致,却也透出一种即将凋零的脆弱感。是我。或者说,是沈聿珩眼中的我。

那个被他禁锢在华丽牢笼里,作为“薇薇”替身的我。画作的技巧堪称精湛,

光影处理得极富情感,将那种囚禁与绽放、迷恋与替代的复杂情绪表达得淋漓尽致。落款处,

只有一个花体字母“S”。沈聿珩。他竟然用这种方式,将那段我不愿再回首的过去,

赤裸裸地摊开在我面前。我盯着那幅画,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不是因为怀念,

而是因为一种被冒犯的愤怒,以及一丝难以言喻的悲凉。他以为这是在怀念?

是在表达他的“深情”?不,这只是在提醒我,在他心里,

我始终是那个可以被随意定义、描摹、珍藏或丢弃的“作品”。“温妍,

这幅画……”画廊经理不知何时走了过来,看着画,眼中露出惊艳,“很有冲击力,

情绪传达非常到位!是哪位新锐艺术家的作品?可以考虑放进主展区……”“不行。

”我打断他,声音有些发冷。经理讶异地看着我。我深吸一口气,

努力平复翻涌的情绪:“这幅画,不能展出。来源有问题,涉及……个人隐私。

”经理虽然疑惑,但看我态度坚决,也没再多问,只是惋惜地让人把画搬去了仓库。

我看着那幅被抬走的画,仿佛看到沈聿珩那双偏执的眼睛,仍在暗处注视着我。他送不来我,

就开始送这些承载着共同记忆的“信物”吗?果然,当天晚上,

我又收到了那个特助发来的信息,这次附带了这幅画的高清照片。温小姐,沈先生说,

您遗忘的东西,他帮您收着。只要您愿意回来,一切都可以物归原主。物归原主?我冷笑。

他永远不明白,有些东西,碎了就是碎了,丢了就是丢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没有回复,

直接删除了信息,并将那个号码再次拉黑。但我知道,沈聿珩的“执意”,

不会因为我的冷漠和拒绝而轻易停止。这场无声的拉锯,似乎才刚刚进入更深的泥沼。

他画里的那朵玫瑰,像一个诅咒,试图将我从好不容易获得的新生中,

重新拖回那片华丽的废墟。8北城干燥的冷空气里,似乎总带着一种锦官城没有的决绝。

我将周慕的围巾仔细叠好,放进专用的收纳袋,准备下次见面时还给他。这份温暖很好,

但我不想欠下太多。画廊的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那幅带有“S”签名的画被我锁进仓库最深的角落,连同那段晦暗的过去,

似乎一起被暂时封存。我开始接触新的艺术家,筹划新的展览,生活被填充得满满当当,

几乎让人无暇他顾。直到这天下午,一位不速之客,踏着高跟鞋清脆的声响,

出现在画廊的接待区。“我找温妍。”女人的声音带着一种天生的、被娇养出来的优越感,

不高,却足以让忙碌的前台瞬间安静下来。我从画册中抬起头,看见了宋薇薇。

她比照片上更明艳,穿着当季最新款的香奈儿套装,拎着价值不菲的铂金包,

妆容精致得一丝不苟。她就那样站在那里,目光精准地捕捉到我,带着一种审视,一种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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