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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凌乱的凌,黑夜的夜

发表时间: 2024-12-17
西年前的这个时候,正是我大二的暑假。

那是一个空中满是窒息湿气的仲夏,桑拿天让我有种回到家乡的感觉。

我通过学校师姐介绍在一家公司实习,那是我第一份实习,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苏奕的地方。

实习生的日子很辛苦,工资拿的很少,活儿做的很多,晚上九点多是我正常的下班时间。

换乘地铁时,常常有一个穿着格子衬衫的男孩子抱着吉他弹唱。

这种场景在这个城市很普遍:每个地下通道,每个天桥,每个人来人往的路边,总会有一个个这样追梦的年轻人,深情地吟唱着他们的理想。

只想着快点回宿舍睡觉的我每每行色匆匆,只模糊地感觉这个男孩子唱歌真好听,有点像我小时候喜欢的张信哲,下次我一定给点零钱给他。

这愿望每次都会忘,首到现在也没有事先。

我和他的开始是一个巧合,我那时还不知道所有能在一起的两个人之间都会有很多难得的巧合,所以倍感珍惜地觉得我与他的缘分弥足珍贵。

我是暑期全职的实习生,当时还是做COPY这个极具挑战性以及想象力的工作。

在大学时我也时常进行一些文艺创作,身边的损友然然对我的文章从来都是纷纷叫好,使我就深深地认为自己有成为一个三流作家的潜质。

后来我才发现自己确实不适合做一个广告公司的文案,比如说当客户对我憋了一个礼拜终于想出来的广告语表示全然的不理解并要求大改时,我是很有文艺工作者敝帚自珍的态度的。

更何况那时作为一个实习生,我做的更多工作是给我的上司找一百个关于兔子的冷笑话,或者找一百个关于男人不可靠地爱情箴言这种工作。

我当时的上司是文艺工作者中的翘楚,这指的不是说他文艺创作水平,而是他清高的文艺根骨以及灵感时常无法如约而至的精神状态。

那天我被他骂得莫名其妙地惨烈,仿佛他这半个多月来潜伏不出的创作灵感陡然间在骂我中得到了升华。

骂了快半个小时,他终于有些累了,给我分配了一个上网找一百条形容房地产业的段子工作后出去抽烟。

等我把所有段子按照他需要的格式标出重点给他发过去时己经是晚上十点,我飞奔去地铁站。

不打车是因为公司加班报销一向太慢,而那天我身上的钱也刚好不够打车费。

坐在地铁上的我十分失落,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何在。

以我当时的心智实在不适合思考这么高深的问题,当然现在的心智也不怎么适合。

所以当我下车换乘时,脑子里依旧一片混沌。

那个男孩儿还在唱歌,在那种状况下他的歌声无疑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有吸引力。

使我这个快要溺毙在强烈的自我怀疑情绪中的小姑娘情不自禁地驻足,我清楚的记得,他唱的是《月亮代表我的心》。

通道里只有我和他。

我觉得他就是唱给我听的。

吉他伴着他的歌声,在空旷的走道上混响地恰到好处。

我就想痴了一样,傻傻地停住脚步随着他的歌声而情绪起伏。

我想,我再也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歌了。

一曲终了,他抖抖面前吉他包里的零钱准备离去。

我其实还想再听他唱一首,所以很厚颜***地叫住了他:“你……你怎么走了?

你不能这么不敬业,我也算你的客人,我都还没走……”他边装吉他,边打断我说:“同学,再不走末班车赶不上了。”

这个理由很充分,然后他背着吉他往前走,红黑格子的背影显得十分绰约。

我小跑两步追上他,打算为刚刚的唐突道歉。

在我过去十八年的人生里,我从来没有这么有礼貌过。

不过我深信凡事总有第一次,从今天起做个文明懂礼的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十分诚恳地说:“对不起啊,我刚刚只是觉得你唱歌好听,想再听一首所以就说话有些不礼貌,你不要介意啊。”

男孩儿听完之后放慢脚步,转过头看着我。

我这才看清楚他藏在帽子下面的一张脸,我妈说我今年走桃花,我现在有些相信了。

男孩儿长的真的很好看,剑眉星目皮肤白皙,他看着我的时候眼角是带着纯真的笑意,他说:“你真的觉得我唱的好听?”

我瞬间被电得失去了理智,我重重地点点头说:“比那些什么好男儿好女儿好听多了,都可以去当明星了!

不不不,那些明星都是靠长相的,你是色艺俱佳!”

男孩儿笑容十分明亮,露出两个酒窝显得十分孩子气,我仿佛闻到了槐花盛开时的香气。

他说话的声音比唱歌时稍低沉些,但仍带着年轻人的活泼的样子,他说:“我也觉得比他们好听,我叫凌夜,凌乱的凌,黑夜的夜。

你呢?”

理智啊理智,你快回来。

凌夜就是凌川,凌夜是他后来给自己改的名字,我觉得凌川这名字不带一丝矫情更适合他,所以后来一首喊他的原名。

他和我同一个学校,真的要算,是低我一级的师弟。

我是第一个主动夸他唱歌好听的听众,很长时间我都甜蜜地认为这件事情实在很险。

如果在这里第一个夸他的女孩儿不是我而是范雪然,是不是他就去喜欢范雪然了?

幸好,幸好。

我是第一个。

我们就这样地相遇,然后毫无预警地进入彼此的生命。

我们在一起似乎是再天经地义顺理成章不过的事情。

在那个夏天,经过那个地铁换乘通道的人们总会看到,一个穿着格子衬衫的男孩儿抱着吉他唱歌。

他旁边是一个傻乎乎的姑娘坐在地上,托着腮认真听他唱的每一首歌,痴迷的神色没有任何掩饰。

那是我们两个最清贫的日子,他每天都在为收入担忧总怕挣的钱太少连房租都付不起,而要被赶回宿舍;而我每天都被文思枯竭的上司折磨得奄奄一息。

那也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我们可以为一根小冰棍计较半天谁请客,也可以为一句损无良上司的狠话研究半天怎么说最文雅。

那个时候苏奕还在我实习的那个公司,被上司臭骂一顿回到座位的时候,我总能看到苏奕没有情绪的目光。

其实我们本可以不用这么苦,但是凌川说过,他最讨厌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姑娘,不知道自食其力娇滴滴的可招人烦了,所以我很欢乐地隐瞒了其实我可以帮他付房租这个事实。

后来我才知道,抢走他的就是那个有钱人家的小姑娘,确实不自食其力,确实很娇滴滴。

然然说,陈一凡常会和她提及很后悔给凌川介绍那个酒吧唱歌的工作,如果不是那份工作或许我和凌川还能很快乐地在一起。

我却觉得事情的发展总是有其必然性存在,比如说就算陈一凡不介绍,凌川也会找到一家欣赏他美色的酒吧去驻唱,迟早的事。

我对此深信不疑,我只是抓不住他罢了,和他是谁无关。

甚至事情发展到现在,我不禁问自己,凌川到底是上天给我的款待,还是特意安排给我的折磨?

或许都不是,很有可能是上帝伯伯觉得我需要上一课了,于是把他派给了我。

终究,他是要让我伤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