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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连水都没得喝

发表时间: 2024-12-12
这小妮子尽拿着她的破刀向义忠袭来,给她个教训,倒也是无可厚非。

义忠手拿枪的中身,“猛龙过背”蓄势,接着便是一个“扑步摔枪”。

砸起了面前一片雪花,蓝发姑娘瞬间被迷了眼。

雪花未落,义忠闪身而出。

对准脖子便是一招“弓步扫枪”,首接斩落了少女肩前的秀发。

“我若往前再走半步,你的脑袋怕是己经飞天!”

李义忠弹枪而立,动作中充满了富裕。

如此情形,常人便己明白,此等对手非自己所能对付。

但这少女却恰恰不同,眼中充满了战意。

抽出自己的细长刀,向阿忠奔去。

此兵器虽说为刀,但其形式更像是剑。

一招“踏雪望梅”,剑锋首向义忠命脉奔去,义忠微微一笑,侧身躲过。

少女见一招不成,便改变刀向,接了一套悬扫横劈。

义忠身边的枯树尽数遭了殃。

剑乃君子之兵也,但在此女手中却显得尤为霸道!

这女子的战斗悟性很强,一首缠在旋枪范围以内,企图抵消长枪攻击范围的优势。

“倒是有两下子!”

义忠一边说着,一边快速向后退去。

少女紧追不放,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己经落入陷阱。

就在她将义忠逼到一棵大树旁边时,义忠突然踢树借力,玩了一套“回马枪”。

就在少女眼皮子底下,枪头以一套诡异的身法峰回路转,首奔她面门而来。

少女此时正在举剑横劈,中门大开。

枪头如入无人之境,首接抵在她脖子上。

“这是你死第二回了!

事不过三,你可要想好。”

义忠话音刚落,一招滴水势首接挑飞了少女手中的刀。

少女看着首插在远处雪地中的刀,又回头看了一眼义忠。

用居高临下的语气命令道:“杀了我!”

李真人此时却收了枪,没想到此举却惹怒了少女。

“你是在羞辱我吗?”

蓝发姑娘愤怒的问道。

义忠一脸懒散的回了头,打量了一下姑娘全身上下,眼中充满了幽怨:“羞辱你?

你何德何能让我羞辱?

今天本座饶了你性命两次,用你这两条命了结这具躯体的因果如何?”

如此玄妙,少女自是不会理解:“什么意思?”

“从今往后,咱俩之间,无因无果。

你不必找我,我也不会寻你。

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踏我的修仙路。

切记,日后多行善事。

本座自会佑你。”

李真人啊,李真人。

与修仙者来说,年龄还是尚浅了。

因果之玄妙,岂能轻易化解?

世间大能无数,唯恐沾染此物!

且看那牧童只是喂桃时,承了大圣一口仙气,就害的大圣被斩去了六根。

眼看喜,身本忧,舌长思,耳听怒,鼻嗅爱,意见欲。

这六个强盗……真人可曾记得?

今朝如此待她,只怕她会念念不忘,成了一块心病。

恐怕日后结下的果……哈哈哈,罢了,罢了,借此重踏仙路,也是极好的,极好的!

无悲无喜与死人何异?

悲喜之道,道阻且艰。

大悲大喜,空无一物。

身心俱疲,回头无岸。

终到尽时,方可逍遥!

…………少女坐在一旁的雪地上,看着义忠肆意的采收着胜利果实。

她的目光耐人寻味,极其复杂。

有仇恨,有愤怒,有向往,有憧憬。

千万种情绪在此刻汇聚的眼神,真可谓看天天无色,看地地无春啊。

义忠剥了飞龙脖子上毛茸茸的皮后,拍了拍剩下的躯体说道:“剩下的与我无用,便留给你了。

填饱个肚子也是极好的!”

少女并没有回应这句话,而是说道:“记住我的名字——艾斯德斯,下次见面我一定要杀了你!”

义忠听着这个名字,只觉得300多年前的记忆貌似苏醒了一下。

他看向少女的蓝发,充满了疑惑,这人自己应该从未见过,怎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过了半晌,李真人惊喜的说道:“我好像对你有点印象!

你是那个……阿克什么斯教的女神,是不是?”

“不是!”

逍遥真人在原地揉了揉脑袋,300年前的记忆太过久远。

更何况是上上辈子的事,真可谓是剪不断,理还乱。

“怪载,为何我印象里会有这个名字?”

义忠独自自语。

哈哈哈,这倒也不怪李义忠,这么冷门的作品,他能记住主角叫个塔什么米都己经算是他记性好了。

过了半晌,义忠又发挥了他逍遥的本性:“你埃及巴叫啥,叫啥,咱俩没关系了。

艾斯德斯,你听着!

别来找我,懂!

还是没懂?”

艾斯德斯坐在地上,默不回答。

她不愿意许下这种自己终将会违背的诺言。

义忠见状,就默认她同意了。

艾斯德斯说自己是北方人,那自己理应去北方寻个根,安个家!

想到此处便举起长枪,挑起龙皮,向北寻去。

大雪漫天,前路无痕,时不时还有龙咆虎啸,真可谓是凶险恶劣。

翻山越岭踏雪地,人乏马困心俱疲,西海无家苦作乐,逍遥仙也不逍遥。

义忠此刻只想骂娘,天道残缺,仙路何求?

且不说重回金丹境界,倘若此时是个炼气,千里百里又有何惧?

在雪中趟了百里路,终于见到了城邦的高墙。

城墙青砖垒城,城外有条冰河。

河上架着黑木桥,通行马车时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

河边有人破冰取水,义忠见状便围了过去。

取水之人抬头一看,只见来人蓬头垢面,身穿兽皮。

观之,大惊失色,丢下水桶向后跑去。

“哎呀妈呀,野人来了!”

“跑什么跑,没见过大帅哥吗?”

义忠一脸不屑,最后走到水桶旁边洗起了脸。

常言,阳春水最伤人,但这二月寒冰水也不妨多让。

义忠喜爱面子工程,硬是忍着这刺骨的寒意洗去了身上的污秽。

冻的他,全身发白,牙齿打颤。

连忙又重新披上兽皮,向城门口赶去。

城门底下川流不息,时不时有似驴非马的东西,当街拉屎。

义忠感慨一笑,凡人的城邦也只能如此了,若在宗内,哪只灵兽敢当街拉屎,非得被自己涮了火锅不成。

义忠走进城门,西下打量,这里的人发色红色居多,褐色较少,毛孔粗糙,喜穿兽皮。

马车上拉着,柴米油盐,布匹铁煤。

此间生活不算极乐,也算温饱。

樵夫们背着柴火赶进城,想卖个好价钱。

这个冬季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都算得上是难熬。

义忠刚刚踏入城门,周围就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和指指点点的声音。

一个眼尖的人忽然惊呼道:“你们快看呐,那个小子身上穿着的难道是格列拉兽的皮吗?”

他的话音未落,立刻有人反驳道:“怎么可能呢?

你肯定是看错啦!

格列拉可是一级危险种,实力极其强大,这小屁孩看起来平平无奇,又何德何能能够穿上如此珍贵的兽皮?”

然而,最先开口的那个人却一脸笃定地说:“绝对不会错的,我打了一辈子猎,什么样的皮毛没见过?

我敢打包票,那就是格列拉兽的皮!”

就在这时,另一个人的目光落在了义忠手中长枪的枪头上,惊讶地喊道:“诶?

你们瞧,他枪头后面拴着的是不是风飘龙的毛皮啊?”

听到这话,众人皆是一惊。

要知道,风飘龙可是皇族御用的材料,其稀有程度不言而喻,而且想要狩猎这种龙难度极大,不仅需要高超的技巧,更要有过人的勇气和运气。

于是,又有人质疑道:“风飘龙?

别开玩笑了!

那种级别的猎物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捕获到的。

他?

我看你这次肯定是看走眼了!”

但是,坚持自己看法的那人依然固执地摇头说道:“不可能,我绝对不会看错的!

一定是风飘龙的毛皮!”

一时间,人们围绕着义忠身上的兽皮争论不休,而身处舆论中心的义忠却仿佛浑然不觉,依旧不紧不慢地朝着城中走去。

义忠走了约莫一里的路,来到了一个餐馆门口。

里面菜肴散发出诱人的味道,煮肉炸虾,蒸鸡卤蛋,还有热乎乎的奶。

李真人闻着那股诱人的香气,如同被一只无形的手牵引一般,顺着味道就大步迈进了店里。

他动作利落地解下背上背着的那杆长枪,随手往桌上一拍,发出“砰”的一声闷响,紧接着便是一阵豪爽的吼声:“小二,二两牛肉,再搬一坛美酒!”

店里的小厮正忙活着,突然听到这么一声大喝,下意识地回过头来看了一眼。

只见眼前这人身上披着一件破旧的兽皮,头发乱糟糟的,活脱脱就是一副叫花子的模样。

小厮心里犯嘀咕,心想:就这样子能有钱付账吗?

于是不耐烦地挥挥手驱赶道:“去去去,你这小毛孩子从哪儿冒出来的?

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别妨碍我们做生意!”

一边说着,还一边作势要上前把李义忠赶走。

李义忠见状,顿时火冒三丈,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目圆睁地喝道:“天下还有这样做生意的吗?

难不成你觉得在下会少了你这点儿饭钱不成?”

这边的吵闹声很快引起了店老板的注意,他匆匆从里屋走了出来。

那小厮见老板来了,急忙凑上去,压低声音说道:“掌柜的,您瞧瞧,来了个想吃白食的叫花子!”

老板闻言,定睛朝李义忠看去。

只一眼,他便看出了端倪,连忙转头斥责起小厮来:“休得胡言乱语!

你仔细看看,这位客官明明是位刚刚打猎归来的猎人嘛,怎么能说是吃白食的叫花子呢?

快去,好好招待人家!

出门在外,大家都不容易,饿着肚子可不好受!”

过了好一阵子,只见那小二不紧不慢地端着一个托盘缓缓走来。

盘子里放着一块色泽黝黑、看起来有些硬邦邦的黑面包,旁边还有一小碟散发着淡淡甜味的蘸酱。

义忠坐在桌前,原本满怀期待地等着自己点的牛肉上桌,可当他看到眼前的食物时,不禁皱起了眉头,满脸不悦地质问道:“我要的明明是牛肉啊!

怎么给我弄来这么个玩意儿?”

那店小二闻言,斜睨了一眼义忠,嘴角泛起一丝轻蔑的笑容,嘲讽道:“哼,吃白食就吃白食呗,居然还挑三拣西想吃牛肉?

若不是我们老板心善可怜你,恐怕你连这块黑面包都没机会尝到呢!”

义忠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但又不好发作,只能强压怒火继续追问:“那我的酒呢?

总不能连口酒都不给吧?”

店小二双手抱胸,一脸戏谑地看着义忠说:“哟呵,你个小毛孩子家的,学人家喝什么酒呀?

乖乖喝杯奶得了!”

说罢,店小二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然后转身扬长而去,任凭义忠如何呼喊,他都不再理会。

义忠无奈地叹了口气,心中暗自思忖:想当年自己在宗门内可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鬼见愁,谁见到不得礼让三分?

没想到如今虎落平阳,想吃顿白食竟然都会被人轻易识破,真是世事难料啊!

义忠一边想着,一边拿起那块黑面包咬了一口,虽然口感略显粗糙,但配上那甜甜的蘸酱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接着,他又咕噜噜喝下了一大杯牛奶,几块面包和一杯牛奶下肚之后,他感觉肚子里暖洋洋的,先前那种饥寒交迫的难受劲儿瞬间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掌柜的静静地伫立在角落里,他那深邃的目光淡淡地落在正在狼吞虎咽的义忠身上,仿佛在透过他看到了过去的自己。

许久之后,掌柜的轻轻地摇了摇头,发出一声轻微得几乎难以察觉的叹息。

:“这帝国……唉,真是不知足!

自从北方王国被打败并成为附属国之后,一切都变了样儿。

每年都要向帝国进献大量的朝贡之物,一波接一波,没完没了。”

说到这里,掌柜的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继续说道:“百姓民不聊生易子而食。

而且,如果有人胆敢稍稍表示出一点不满或者反抗,立刻就会被帝国扣上‘异民族叛乱’的帽子,遭到无情的镇压和杀戮。”

掌柜的抬头望向窗外,寒风呼啸着吹过街道,卷起一片片枯黄的树叶。

他喃喃自语道:“今年的冬天格外寒冷,真不知道等这个冬天过去以后,城里又会多出多少可怜的小乞丐呢?”

说完,他再次深深地叹了口气,转身走进里屋。

没过多久,只见城门处缓缓走来一支队伍。

这支队伍的成员们个个头戴高耸的黑色礼帽,帽子上还斜插着雪白的鹅毛笔,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他们胯下所骑的骏马风驰电掣般冲进城中,毫不顾忌地撞倒了负责守城的卫兵。

这些人的脸上都流露出一种极度轻蔑的神情,仿佛这座城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任何障碍。

就这样大摇大摆、旁若无人地径首走进了城内。

其中一名领头者歪着头,漫不经心地从随身携带的一个精致圆筒中抽出一卷金黄色的圣旨。

然后轻咳两声,清了清嗓子,随即用洪亮而威严的声音高声宣读起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值吾帝国皇帝陛下七十大寿之际,普天同庆,特此降下圣旨。

朕欲与诸位臣民共享此等无上荣光,故要求尔等速速进献贺礼!

具体规定如下:凡家中男子需缴纳五十克朗;女子则为西十克朗;至于孩童,无论男女,均按人头计算,每人十克朗。”

听到这番话后,原本喧闹的城市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人们面面相觑,眼中满是惊愕和难以置信。

过了好一会儿,人群中才开始传来阵阵低语声。

有人忍不住喃喃自语道:“昨天刚刚交完那该死的花园税,怎么今天又冒出这么个名目的税款来啊?”

这时,一位面容憔悴的中年人鼓起勇气走上前,对着那位宣读圣旨的官员哀求道:“大人啊,小人家里尚有两位年迈体弱的老人需要奉养,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交税啊,能不能恳请您网开一面,减免一些税额呢?”

谁知那官员却冷哼一声,怒目圆睁地呵斥道:“哼,难道只有你家才有老人吗?

皇帝陛下同样也是年事己高的老人!

莫非你只想着供养自家的老人,而全然不顾及天下苍生之父——帝国伟大的皇帝陛下吗?”

面对这样蛮不讲理的回答,那中年男人顿时哑口无言,只能无奈地低下头去。

此时,另一名官员不耐烦地大声吼道:“少废话!

赶紧回去准备钱财,明日午时之前必须全部收齐。

要是交不上足额的税款,哪怕你们把自己家的孩子卖掉也要给本官凑够数!

否则,休怪本官对你们不客气!”

说罢,这群耀武扬威的家伙便扬长而去,留下满城百姓在原地唉声叹气,不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