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游话外 > > 三嫁无终(腊梅顾子济)完整版小说阅读_三嫁无终全文免费阅读(腊梅顾子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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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古代言情《三嫁无终》,男女主角腊梅顾子济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非常值得一读,作者“月下花前”所著,主要讲述的是:男女主角分别是顾子济,腊梅,杨齐的古代言情,虐文小说《三嫁无终》,由新晋小说家“月下花前”所著,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人瞬间,本站无弹窗干扰,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2905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5-09-19 22:14:49。目前完结。小说详情介绍:三嫁无终
主角:腊梅,顾子济 更新:2025-09-19 23: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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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生有过三任丈夫。第一任不爱我,将我卖了配冥婚。第二任也不爱我,
因为他是一个死人。第三任告诉我,他只是喜欢我的家产,是我死人夫君的发小。
而我死的那年,只有二十五岁,我手里攥着心上人送我的腊梅,
被埋葬在大雪纷飞的荒山之上。1印象里,我死的那天下着大雪,
第一任夫君把我埋在荒山上的雪里,在我的雪坟旁对别的女人许下一生一世的誓言。
兴许是上天垂怜,连下了一个月的大雪在我死后两天开始融化,我的尸体裸露在外,
被上山砍柴的村民发现报了官。而在死之前,我是十里八乡最美的姑娘,为了治弟弟的病,
我父亲把我卖给了城里有钱人家配冥婚。我年轻又貌美,才刚到及笄之年,
怎会甘心做一个死人的老婆守活寡。眼看大婚将近,我心里着急,一头热,
就算计了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邻居三狗哥。其实那时候他已经和心仪的姑娘情定了终身,
可因为我,这对有情人最终不了了之。成婚后,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一切看上去都非常的平凡而美好,只是时常看见夫君独自沉默,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没多久,
与我配了冥婚的有钱人家找上门了。那天夫君出了趟远门,去镇上采购物资,
他年迈的老母亲先几日回了趟娘家,看望卧病在床的姊妹。所以那些人来的时候,
家里就我一人。我被捆在轿子里一路颠簸,第二天夜里就被迫和死人成了婚。
我也不知道这合不合理,甚至不曾与第一任夫君好好的道别,
便成了无忧城数一数二的盐商杨老爷小儿子的媳妇儿。兴许是觉得亏欠了我,杨家待我不错,
吃穿用度一样都不曾落下。如果没有那件事的发生,
我麻木的觉得做个吃穿不愁的寡妇也不错。那一年的冬天,
四季如春的南方少见的下了一场大雪,我的院子里有一株腊梅,早早的便绽放幽香,
我甚是喜欢。梅花树下还放着一些冥婚祭祀用的物品,我一直未曾去收拾,也没那心情。
听说梅花是我那亡夫有一年的生日,大哥亲手为他种下的。只可惜尚未见到花开,
他就因病而逝,死去的时候才17岁。我见过他的画像,若还活着,
现在应也是个丰神俊朗的翩翩公子,倒与我的容颜也般配。“袒儿喜欢梅花,
他14岁生日那年我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什么也的不要,就要了这株腊梅。这么多年来,
这花从未绽放,不曾想你来,花便开了。”胸无点墨的我想不出什么赞美之词,
只能看着大雪覆盖的绝美景色出神,未曾注意身后何时多了一人,被惊了一下。“抱歉,
吓到你了。”刺眼的光落在突然出现在身后的男子,他看上去二十三四,穿着并没有多华丽,
却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贵气的一个。他的眸子很透亮,淡淡的琥珀色,
看人的时候让人感到温柔和深情。“无妨,是我太入神了。”我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优雅大方的施礼:“大哥太看得起妾了,南方这么多年来没下过雪,花开许是因为雪吧。
”入府这些时间,婆婆教我妇礼,我也争气,现在只看外在,
应该没有人会觉得我是个乡下来的穷丫头了。可我最想学的却并非这些。
男子感受到了我的疏离之意,过了许久,才再次开口。“霍姑娘,
因为一摊子的荒唐事儿连累了你,抱歉,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但我保证,
只要杨家还在一日,你便高枕无忧一日。”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很低,很认真。我有些愕然,
看着他的眼睛,心底突然腾起一丝委屈。我本是烂漫的年纪,却被父母贱卖,
与死人配了冥婚。后又拆散有情之人,作践良心来达成自己目的,再被杨家抓回来的时候,
我甚至觉得这都是我的报应。十二月天的大雪像鹅毛一样轻盈落下,却不出半炷香的时间,
便压得人肩膀略沉。我很冷,可那丝委屈却无比热烈,冲的我头也热,眼也热,
心……也热了。我知道我不该,可是,他叫我霍姑娘啊。2大哥名叫杨齐,
而我的夫君叫杨袒,杨家老爷总共就这两个儿子。听婆婆说,
夫君死的时候正要参加当年的科举考试,未来想做一个为民造福的地方好官,
是个勤勉上进很好的人。可惜英年早逝,我见着他的时候只是一具死物。而大哥,
他比夫君大七岁,杨老爷把他当做自己的接班人来培养。这些年来,
他为杨家的生意奔波四方,闯下了不小的名声,是城里姑娘们心中的头号夫君人选。
算算时间,他今年也有27了。这个年纪的男人本该孩子都会叫爹了,
更何况他是如此年轻有为又相貌堂堂的贵公子。城北布商的女儿年芳十八,才貌双全,
一袭水蓝流苏裙灵动又不失雅致,衬托的她像个瓷娃娃一般。我细细数着,
这是婆婆给大哥安排的第五个相亲对象了。她挺好的,漂亮、有学识、家境清白殷实,
是个良配。这事儿本来和我没什么关系,但自与大哥第一次见面过后,他便时常照顾我,
会问我真正想要什么,并会尊重我的每一个选择。我说我想像城中富家女子一样学字,
他送我去学堂。我说我不想赋闲在家无所事事,他便让我跟着婆婆学习如何管理杨家琐事。
我想他是真心觉得亏欠了我,所以只要我有所求,他必有所应。三年时间,
如今杨家的大小事务基本都交到我的手中。杨老爷和婆婆也对我放了心,
偶尔忙不过来还会让我去铺子上走动走动。近日无事,我在家练习女红,
婆婆让我去安排相亲事宜,接待这位布商家的女儿,等忙完铺子上事情的大哥过来我再离开。
她大概是紧张,在又逢酒楼的窗户前来回踱步。“大哥为人实在宽厚,姑娘你大可放宽心,
以平常心对他便是。”听我这么说,她果然轻松了些,还告诉我,其实她喜欢大哥好多年了。
有一年她家生意遇到了困难,是大哥出手拉了他们家一把,就是那个时候,
她喜欢上了这个比她大九岁的男人。而这一喜欢,就是五年。算算时间,那时候她才十三岁,
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等待的时间过得很快,一身风霜的大哥赶来,
便听见我们正在谈笑最近城里最流行的衣服样式。我识趣退出,离开时,
她对大哥说她很喜欢我。大哥温柔的笑了笑:“小嫣她聪明又漂亮,我也很喜欢她。”末了,
他看向我又补充一句:“而且,我想应该没有人不喜欢她。”我心里有那么一瞬间的欣喜,
但随着他后面的那句话很快就落了下去。霍嫣,是杨家二少爷杨袒名义上的妻子,
与他注定没有可能。3后来我听说,布商的女儿哭着跑出又逢酒楼,这桩好事成不了了。
再后来,那姑娘受不了打击跳了河。索性救了上来,全家搬去北方,想来是不会再回来了。
大哥对此很内疚,还派人帮助布商一家尽快在北方尽快站稳脚跟。“一见杨齐误终身。
”我有些感慨,大哥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又一年冬天,南方又下雪了,腊梅如期而开,
我寻着花香,看见院子里大哥的背影。这是我来杨家的第四年。这四年,腊梅只要开花,
大哥便会来我的院子,坐在那棵树下很久很久。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真好。
我回屋里拿了个小火炉,在他旁边温上一壶热酒,这些年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他会和我讲杨袒的事儿,我也乐得与他多一些相处的时间。“小嫣。”这一次,
他很久都没有说话,开口叫我的时候,酒量一杯倒的我已经喝酒喝得有些微醺了。
“过些日子你随我去一趟芙城吧,那边的掌事嫁给了北方的富豪,暂时没人打理,
我教你做生意,以后芙城那边就交给你了。”“啊?我吗?”我指着自己,
红扑扑的脸蛋衬得清冽的眼眸有些迷离,泛起潋滟的水色。我半天没回应他,大哥推了推我,
不想我直接就栽倒了,扑腾了几下也没能坐起来,干脆躺平继续发呆思考。大哥哈哈大笑,
被我的憨态逗得双肩发抖。我很少见他开怀大笑,我也第一次知道,
原来端正儒雅的贵公子也可以笑得这么豪迈。夫君在的时候,他是不是一直都是这般开朗?
我把他的提问抛之脑后,心里想着如何让他一直这般开怀。他过来扶我,而我酒劲儿上来了,
盯着他方才大笑的嘴,居然吃了熊心豹子胆,抓住他的手臂借力吻上了他的唇。
温热的唇接触到他冰冷的唇角时,他身体明显一僵。酒香弥漫,一枝腊梅不堪重负垂下,
雪落在了我们二人的身上,无关紧要,却有些沉。冰冷让我瞬间找回了所有逸散的思绪。
四年,我兢兢业业做着杨二少夫人,就是为了安稳的度过这一生。可我现在都做了什么!
没等他反应,我已经一把推开他落荒而逃。而他,在腊梅树下坐了整整一日,
直到天黑才离去,比往年的每一次都久。4这几日我都不敢在家待着,怕遇到他,
便借口过年给家里添置新衣,每天都去彩衣阁。那里的衣物很贵,
但城里姑娘们最喜爱的款式都在他们家。听说衣物款式都是当家的亲自设计的,
我有幸见过一次当家的,竟是一位年轻的公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的女红有几分他的风格,我的衣物也基本都是在他家买的。让我没想到的是,
我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熟人——阿音。我不由想到了我的第一任夫君三狗哥,
当年与他两情相悦的便是阿音。物是人非,我远远看着她,却没脸上去与她相认。
她应是嫁为人妇了,牵着孩子,在彩衣阁门口望了许久,最终牵着孩子离开。
我觉得她应该是幸福的,因为她眼眸中的光是我自被配了冥婚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的色彩。
这一日我的情绪很低迷,谁都看得出来。午间吃饭的时候,婆婆还以为我受欺负了,
非得给我讨个公道,好在我糊弄了过去。我对杨家的感情很复杂。一边是怨,
怨他们将我买回来配了这该死的冥婚。一边又是感激,感激他们喜欢我,关心我,
待我如亲子。听大哥说,他明天就准备出发去芙城。我不敢看他,只是埋着头努力扒饭,
但我能感受到有一道目光停留在我身上许久。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我真的很想去。
夜里我在被窝里辗转反侧,突然听见院子里有踩雪的声音。“小嫣,你睡了吗?
”雪落了他一肩,头发也湿漉漉的,穿着单薄,仿佛被夺舍了,
失魂落魄的一点也不像平日里的大哥。他应该是在院子里折了一枝腊梅,正拿在手中,
攥的紧紧的。风雪好大,我连忙穿好了衣服让他进来,才惊觉他喝了酒,还不少,
走进来时带过一地的雪和冷气,冻得我一哆嗦。他或许是以为我冷,突然欺身而来,
将我紧紧搂在怀里。“小嫣,不冷不冷。”他真的醉了,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冷,
我本来是很暖和的。“大哥,我不冷,你先坐会儿,我去给你热壶水。”我温柔的拍了拍他,
以为他即便是喝醉了也会是个体面人,不想是我高看他了。“我不!”他斩钉截铁的拒绝,
把我抱的更紧。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正想办法,他突然将我打横抱起,
在我的低呼声中,将我丢在了床上。“太冷了,床上暖。”“啊?”我的脑子有些不够用,
眼睁睁的看着他爬上我的床,还钻进了我的怀里,像个孩子一样紧紧搂着我。
雪的气息夹杂着男人身上的醇香酒味,刺激的我浑身发烫,再也不冷了。昏暗的烛光下,
即便是背着光,我也能临摹出他的模样。他的眉毛、鼻子、嘴唇、脸庞。没人知道,
无数个夜晚我都在叹息、在羡慕、在嫉妒,如果我也拥有布商女儿那样的身份多好啊。那样,
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喜欢他了。我的指尖拂过他的面庞,梦寐以求的人就在我的眼前,
可我的心却前所未有的空寂和悲凉。温热顺着眼眶溢出,
一只大手却在泪水滴落的前一刻将它抹去。“小嫣,对不起。”我一巴掌就呼了上去,
“原来你没醉!”他狠狠的挨了我一巴掌,将我的手握在掌心之中。“我醉了,
从我意识到的那一年开始,我已经醉了三年了。”明明只能看见他的轮廓,
我却仿佛能看见他的眼睛。他的那双琥珀色眸子最是清澈,也最是迷人与深情。5那一夜,
他抱着我说了很多话,那也是我来杨家这么多年说话最多的一次。他告诉我,
我来杨府的第一年,他刚从北方回来,急匆匆的赶往弟弟的灵堂。
途经弟弟的院子时偶然闻到腊梅花香,想起当年亲手种下的腊梅,
竟忘了家书中弟弟已结了冥婚一事,贸然闯入当时已经属于我的小院里。我在雪中静静伫立,
墨发如绸,容貌也清丽无比,他还以为是腊梅树成了腊梅仙子。也或许就是那一眼,
我留在了他的心上。后来他事事都顺我,一开始也的确是觉得杨家欠我的,
只是这份愧疚随着与我的接触逐渐改变。我虽然出身贫苦,但勤奋好学,能吃苦,很自制,
凡事要做的事就一定会坚定的去达成。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从对我的愧疚,
变成了欣赏。后来,他每年腊梅花开的时候都来我的院子里,连他都快以为自己是为了弟弟。
直到我喝迷糊吻了他。当时他便明白了,这段不该动的情,再也无法藏住了。借着酒意,
他大吐自己这些年来的隐忍与克制。他说每次吃饭都很想坐我旁边为我夹菜。还说,
其实每一次出远门他都想带着我一起,他忍不了相思之苦,可惜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
我第一次发现这个一家的顶梁柱原来也有孩子气的时刻。种种,件件,一一细数,
随着他越说越多,我的心,越来越堵。原来他也喜欢我。可是,他怎么能喜欢我……“小嫣,
你会随我去芙城吗?”我偷偷咽下哭意,问道:“我在杨家好好儿的,
怎么突然要带我去芙城?”他突然把头埋进我的怀里,很深很深,手也抱的很紧很紧。
“你是一个聪明、独立又很坚强的女子,你不该被束缚,我知道你在杨家其实并不快乐,
我想带你出去散散心,教你作为女子,如何有自己的一片天,来世间一遭,
你该为自己好好的活一回。”我想了好久,最终答应了。后半夜他走了。大概是酒醒了吧,
走的时候做贼一样,在外面还摔了一跤。而我,也没有睡着,一直醒着,
脑袋空空望天花板发呆,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么发展。大哥把那枝腊梅放在我枕边,
幽香怡人,却赶不走我心中是迷茫、恐惧。“你说女子该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可怎样的天,
才算是你口中所说的那片天?”6关于我要去芙城一事,大哥以同样的理由,
加以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杨老爷和婆婆听了后商量许久,最终答应了。走时我什么也没带,
就揣了些银两,和那枝大哥送我的腊梅。婆婆给我准备了好多衣裳干粮,生怕我过不好。
“小嫣,你在杨家这些年没受过什么苦,这去芙城的路虽不算遥远,但也要颠簸数日,
一路上可要保重啊。”我很感动,告诉她会时常写信回家。杨老爷远远看着,
好像偷偷的抹了一把老泪。这些年,他们真心待我,我不幸,却又很幸运。去往芙城的路上,
我和大哥没有什么交流。好像回到了初见时,我们俩只是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陌生人。
三天后,我们落脚芙城,他马不停蹄的就带着我去找前掌事交接。
我还是第一次见识女子还可以像男人一样雷厉风行。“你就是少东家说的新掌事?”“嗯。
”我有些畏手畏脚,被她凌厉的目光打量的很不自然。“他跟我说新掌事年纪虽轻,
可聪明、坚韧、有一股蓬勃的冲劲儿,我瞅着你柔柔弱弱的,
怎么跟他所形容的出入有些大啊。”大哥眼里的我原来是如此好。我苦笑,这根本不是我。
得过且过,做个寡妇,安稳到老,这才是我想要的。不过总归是被激励到了。
我本来就对做生意这种事儿很感兴趣,或许是天赋,前掌事教的急,我也不会落下重点。
时间久了,前掌事不由有些感慨。“少东家的眼光还是那么毒辣,你的确是块做生意的料。
”前掌事叫冷烟,在做掌事之前,她本也是书香门第,后家道中落,
父亲为了弟弟把她卖到青楼陪笑卖艺。有一年闹饥荒,她所在的城门失守,
不大的城镇被数以万计的流民洗劫,带来了瘟疫,死了好多人。她最后的栖居之地也没了,
跟着一起逃走的姐妹们要么被饿死,要么病死,要么因为一口吃食而被打死。总之,
只剩下她一人。她说,那年她孑然一身,想爬上城墙一跃而下,一了百了。可没等她爬上去,
因为长时间未进食,以及天气炎热的缘故,她中暑晕倒,从城墙的楼梯一路滚了下去。
命运使然,她遇到了大哥。再后来,她染了瘟疫,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下,她痛不欲生。
大哥说:“你脑子很好使,如果这次能够活下来了,我给你一个活儿,你愿意帮我吗?
”不想冷了恩公的心意,冷烟随口答应了,反正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应不应重要吗。
但老天就是那么的玩弄人,她活下来了。“或许从一开始,
老天爷就没打算收我这条卑贱如浮萍的小命,每次回想起那段时间我都后怕,如果我死了,
没有坚持下来,还有现在的我吗?”明明没有死过,她却如同重获新生,从那以后,
再难再苦她都没有再动过死了一了百了的念头。冷烟病好了后,
大哥在几乎成为死城的骆城附近开了一家酒楼,价格低廉,几乎没有什么盈利,
可来吃饭的人却络绎不绝。他每天还会派人去城门口施粥,一直坚持到官府拨款救济之日。
而冷烟,就是从死城做酒楼起的家,她主要负责的便是杨家的酒楼生意。
虽说酒楼在杨家的众多产业中算不得什么,且只分布在南方,
可对于完全外行的我来说依旧是一项挑战。冷烟出生书香世家,有见识又有学识。
后来又做过青楼艺伎,懂察言观色,知人情世故。而我,从出生,再到经历都不及她分毫。
和她相比,我是哪哪儿都比不上,但我还是想试一试。一是因为冷烟给我说的她的故事,
还因为我想找到大哥所说的,属于女子的那片天。我跟了冷烟两个月,
大致了解了芙城的所有酒楼,不过还有最关键的一环。7.温度逐渐回暖,
我已经两个月没见大哥了,听说他送我过来的当天就急匆匆的离开了。我有些想见他,
心里有太多的疑惑。“小嫣,你今天真漂亮。”冷烟从我身后走出来,
惊艳的目光将我从头到尾打量一遍,发出由衷的赞美。“我当初可是十里八乡最美的姑娘。
”我打趣道:“要是我爹娘当初也把我卖青楼,我混的肯定比冷姐姐好。”“那可不一定。
”冷烟哼哼唧唧回道:“你这小妮子一脸清纯,去那种地方的男人更喜欢我这样风情万种的。
”“是是是,姐姐最是风情,不然怎会让那北方的大富豪拜倒在石榴裙下。”说到她的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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