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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说《在你死后我开始爱上你主角分别是陆景珩沈念作者“星澄大海”创作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如下:1 诊断书与归来讯初秋的风已经带了凛冽的寒卷起枯黄的梧桐在医院门口打着沈念安攥着那张轻飘飘的指尖因用力而泛她站在台阶茫然地看着车水马阳光刺她却感觉不到丝毫暖只有深入骨髓的脑癌晚医生冷静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沈小肿瘤位置很不压迫主要神手术风险极成功率不到百分之即使成也可能留下严重后遗保守治疗的大概还有三到六个月...”后面的...
主角:陆景珩,沈念安 更新:2025-10-23 16: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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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诊断书与归来讯初秋的风已经带了凛冽的寒意,卷起枯黄的梧桐叶,在医院门口打着旋。
沈念安攥着那张轻飘飘的纸,指尖因用力而泛白。她站在台阶上,茫然地看着车水马龙,
阳光刺眼,她却感觉不到丝毫暖意,只有深入骨髓的冷。脑癌晚期。
医生冷静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沈小姐,肿瘤位置很不好,压迫主要神经。手术风险极高,
成功率不到百分之十。即使成功,也可能留下严重后遗症。保守治疗的话,
大概还有三到六个月...”后面的话,她已经听不清了。
三到六个月...多么精确又残忍的倒计时。手机屏幕突然亮起,
是特别关注推送的新闻头条,配图是陆景珩和宋薇薇在机场并肩而行的清晰照片。
男人身姿挺拔,侧头看着身边巧笑倩兮的女人,眼神是沈念安从未见过的专注。
标题醒目而刺眼——“陆氏集团总裁初恋宋薇薇学成归国,机场亲密互动,
世纪婚礼疑临近”。他亲自为她安排的曝光,精准地推送到了她这里,像一记响亮的耳光,
扇在她本就摇摇欲坠的世界里。沈念安扯了扯嘴角,想露出一个自嘲的笑,
却发现脸部肌肉僵硬得不听使唤。头部的钝痛再次袭来,一阵晕眩,她赶紧扶住旁边的柱子,
才没有倒下。五年了。她像个影子一样待在陆景珩身边,模仿着另一个女人的喜好,
活成别人的替身。所有人都知道她像谁,所有人都在等着看戏,
看她这个赝品何时被正主取代。现在,宋薇薇回来了,她这个劣质的替代品,也该退场了。
只是没想到,退场的方式如此仓促而狼狈,连最后一点体面,都由不得她自己选择。
回到那座位于半山、奢华却永远弥漫着冰冷气息的别墅,意料之中的,陆景珩不在。
偌大的客厅空旷得能听见自己的回声。保姆张妈看着她比纸还白的脸色,嘴唇动了动,
最终只是红着眼眶叹了口气,默默去厨房给她热了杯牛奶。“沈小姐,你脸色很不好,
要不要...”“我没事,张妈。”沈念安打断她,声音轻得像羽毛,“只是有点累。
”她端着牛奶上楼,脚步虚浮。主卧很大,
衣帽间里挂满了符合“宋薇薇风格”的衣裙、包包,梳妆台上摆着昂贵的护肤品。这一切,
曾经让她恍惚觉得自己被珍视,如今看来,不过是金丝雀的精致牢笼。晚上十一点,
楼下传来引擎声。沈念安靠在床头,闭着眼,听着那熟悉的、沉稳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陆景珩推门进来,带着一身清冽的酒气和淡淡的雪松香水味。这曾经让她迷恋沉醉的气息,
此刻只让她胃里一阵翻涌。他松了松领带,轮廓分明的脸上带着一丝疲惫,瞥见她还没睡,
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还没睡?”他语气平淡,听不出什么情绪。“嗯。
”沈念安低低应了一声。他走到衣柜前拿出睡衣,像是随口吩咐:“薇薇明天有个画廊开幕,
你那条‘星空’系列的项链,明天让司机送过去给她搭配礼服。”沈念安的心猛地一沉。
那条蓝宝石项链,是去年她生日时,陆景珩难得亲自带她去选的。她一直当做宝贝,
几乎舍不得戴。原来,连这点她以为的“特殊”,也终究是因为像了宋薇薇。
见她没立刻回答,陆景珩转过身,目光落在她过于苍白的脸上,顿了顿,才像是想起什么,
说道:“她刚回国,很多事情还不熟悉,圈子也生疏了,我最近会多花时间陪她。
”他像是在解释,语气里却听不出丝毫歉意,只有理所当然的告知,“你...安分点,
别给她添堵。”沈念安抬起头,第一次如此直接地、毫无躲闪地看向他深邃的眼眸。那里,
一如既往,没有她的倒影。“陆景珩,”她的声音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这五年,
你对我,有没有哪怕一刻,是认真的?不是透过我看别人,就是对我,沈念安?
”陆景珩显然没料到她会问出这个问题,愣了一下,随即眉头皱得更紧,
似乎觉得她这个问题很多余,甚至有些不识趣的逾越。他走过来,
身上迫人的气势让沈念安下意识地想后退,却被他抬手捏住了下巴。力道不轻不重,
却带着他惯有的、不容置疑的掌控欲。“念安,”他声音低沉,带着警告,“你一直很懂事。
别问这种没意义的问题,也别做不该做的事。”他松开手,转身走向浴室。看,
他连一个敷衍的谎言,都不屑于给她。沈念安看着浴室磨砂玻璃后模糊的身影,
听着里面传来的水声,只觉得浑身冰冷。是啊,没意义。都要死的人了,还在期待什么呢?
期待他这五年偶尔流露的、让她误以为是温柔的瞬间,真的是给她的吗?深夜,
陆景珩带着未散的酒意拥抱她,动作算不上温柔,甚至带着一丝发泄般的粗暴。
在情动的最深处,他滚烫的唇贴着她的耳廓,
无意识地、一遍遍地低喃着一个刻入她骨髓的名字:“薇薇...薇薇...”那一瞬间,
沈念安觉得自己的头颅像是被一把无形的铁锤狠狠击中,剧痛轰然炸开,
分不清是癌细胞的疯狂肆虐,还是心脏被彻底碾碎的声音。她死死咬住下唇,
舌尖尝到了浓重的血腥味,才没有让自己那卑微的呜咽泄露分毫。黑暗中,她睁大眼睛,
望着天花板上那盏昂贵却从未点亮过的水晶灯模糊的轮廓,直到窗外天际泛起鱼肚白。
第二天,陆景珩很早就出门了,想必是去陪他的宋薇薇,为今晚光彩照人的登场做准备。
沈念安安静地起床,梳洗,看着镜中憔悴不堪、眼窝深陷的自己,平静地拿出手机,
拨通了本市最好的一家殡仪馆的电话。“你好,我想预约...全套殡葬服务。
”她的声音异常平稳,没有一丝波澜,仿佛在预订一场即将到来的、寻常的旅行,“对,
姓名,沈念安。”挂断电话,她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
看着花园里那些被园丁精心培育、却无人驻足欣赏的珍稀花卉,轻声对自己说,
又像是对这个困了她五年的地方告别:“沈念安,是时候...谢幕了。
”2 整理与典当下定决心后,沈念安反而获得了一种诡异的平静。
她开始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冷静地、有条不紊地整理自己在这个华丽牢笼里存在过的痕迹。
她在陆景珩身边五年,东西却少得可怜。一个巨大的衣帽间,
大半都是他让人按照宋薇薇的喜好给她购置的衣物、包包、首饰,华丽,却从不属于她。
属于她自己的东西,寥寥无几,一个二十八寸的行李箱就能轻松装完。
她把那些不属于她的华丽物件一件件整理好,分门别类,挂得整整齐齐,
仿佛在为下一个住进来的人做准备。
于她自己的那几件简单舒适的棉质衣物、几本翻旧了的文学小说、一个封皮磨损的旧笔记本,
她仔细地打包好。在一个抽屉的最底层,她摸到了一个深蓝色的丝绒盒子。打开,
里面躺着一条细细的铂金项链,坠子是一颗很小但切割精致的钻石,在昏暗的光线下,
依旧努力折射出微弱的光芒。这是她跟了陆景珩第一年时,他某次从欧洲出差回来,
随手扔给她的礼物盒里的。他甚至不记得是不是特意给她买的,
或许只是秘书准备的、打发众多女伴中的一份。但这是五年里,
他唯一送给她的、可以被称之为“礼物”的东西。她曾经像个得到糖果的孩子,
偷偷珍藏着这点可怜的、自以为是的甜。甚至在无数个被他冷落、因他心碎的夜晚,
摸着这项链,告诉自己他或许是在乎的。现在,她拿起项链,冰凉的金属触感贴着指尖,
再也感觉不到丝毫暖意。她看了很久,然后“啪”地一声合上盒子,
将它和自己要带走的几件旧物放在了一起。不是留恋,
而是她需要把它换成更实际的东西——钱。用来支付她最后的安身之所。
她去了本市一家信誉尚可的典当行。店面不大,有些阴暗。老板是个精明的中年人,
戴着白手套,拿着放大镜,对着那条项链仔仔细细看了半晌,
又抬眼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下眼前穿着朴素旧大衣、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的沈念安。“小姐,
你这链子,”老板放下放大镜,慢悠悠地开口,“款式嘛,有点过时了。铂金纯度还行,
但这钻石太小,净度也一般。我们收过来也不好出手...最多,给你这个数。
”他伸出三根手指。三千块。比沈念安预想的还要低不少,
甚至不够支付她母亲在疗养院一个月的零用钱。但她没有力气争执,
也没有时间再去寻找更好的买主。她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好。”拿着那薄薄一叠现金,
她离开了充斥着霉味和算计的典当行,直接去了一家位于城郊、环境清静的墓园。山风微凉,
带着草木的气息。她用这笔钱,为自己买下了一块小小的墓地。位置不算好,
在比较靠后的区域,但很安静,旁边有一棵枝叶繁茂的老榕树,能遮风挡雨。
她站在那块空着的墓碑前,想象着不久后,自己的名字会被冰冷地刻在上面,
下面埋葬着的是她一盒轻飘飘的灰烬。心里竟然奇异地没有恐惧,只有一片荒芜的平静,
和一丝即将解脱的释然。之后,她转了几趟公交车,去了一趟城郊的“安心”疗养院。
她的母亲在那里住了很多年,患有严重的阿兹海默症,时好时坏,大多数时候,
已经不太认得人。这是她在世上唯一的、有血缘的牵挂了。她坐在床边,
握着母亲布满皱纹和老年斑的手,轻声细语地说着话,说她接了一个国外的项目,
要出趟远门,可能很久很久都不能来看她了。她将一张存了钱的银行卡交给护工组长,
预付了未来两年的所有费用,又额外塞给一直负责照顾母亲的王阿姨一个红包,
低声下气地恳求她多多费心。母亲睁着浑浊无神的眼睛,茫然地看着她,
偶尔咿咿呀呀地吐出几个模糊不清的音节,嘴角流出涎水。沈念安拿起纸巾,
细细地替母亲擦拭干净,然后把脸深深埋进母亲不再温暖干燥的手掌里,肩膀微微耸动。
她不能哭,至少不能在这里哭。哭了,就演不好这最后一场戏了,哭了,
就会让妈妈不安心了。她深吸一口气,抬起头,脸上已经换上了轻柔的笑容:“妈,我走了,
你...要好好的。”起身离开时,
她听到身后母亲忽然含混地叫了一声:“安安...我的安安...”沈念安脚步猛地一顿,
眼泪瞬间涌上眼眶,她死死咬住嘴唇,没有回头,几乎是逃离了疗养院。她怕一回头,
就再也迈不动离开的脚步。3 婚礼与落幕陆景珩为宋薇薇筹备的婚礼,
盛大得堪称世纪盛典,占据了所有媒体的头版头条。婚礼前一周,
沈念安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已经到了几乎无法独自正常行走的地步。剧烈的头痛频繁发作,
像有电钻在脑子里搅动,呕吐也变得无法控制,视力开始模糊,看东西带着重影。她知道,
最后的时刻快要到了。她找了个机会,向陆景珩提出,想搬去朋友林倩家住几天,散散心。
彼时陆景珩正被婚礼的无数琐事缠身,又被宋薇薇的各种小脾气搅得心烦意乱,
闻言只当她是受不了刺激,想躲起来眼不见为净。他甚至乐得清静,免得她在眼前晃悠,
惹宋薇薇不快。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只冷淡地回了句:“随你。
”甚至没问她要去哪个朋友家,去多久,仿佛她只是一件暂时不需要的物件,
随便搁置在哪里都无所谓。沈念安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住了五年的地方,
拖着那个装着寥寥旧物的行李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司机把她送到市区,她打发走司机,
自己打车,住进了一家名为“宁园”的临终关怀医院。这里很安静,布置得像家一样温馨,
护士们都轻声细语,笑容温柔。她选择了一个朝南的单人房间,天气好的时候,
阳光能透过窗户洒满大半张床,能看到窗外院子里一棵叶子开始泛黄的梧桐树。
她签署了文件,拒绝了一切激进且无意义的创伤性治疗,只接受姑息疗法,
用药物尽量减轻身体的痛苦,保持最后的尊严。婚礼那天,
果然是一个秋高气爽、万里无云的好天气。电视里、网络上,全是这场豪门婚礼的实况转播。
沈念安靠在摇高的床头上,用已经严重模糊的视线,勉强看着墙壁上电视里直播的婚礼现场。
鲜花如海,红毯铺地,布景美轮美奂,如同童话。
、缀满珍珠和水晶的圣洁婚纱;她脸上幸福而骄傲的笑容;还有……那个穿着黑色定制西装,
俊美挺拔如神祇,始终站在她身边的男人,陆景珩。他看着宋薇薇的眼神,
是沈念安在梦里都不敢奢求的、真切而浓烈的温柔与爱意。神父在庄重地询问,
新郎是否愿意娶新娘为妻,无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不离不弃。电视里的陆景珩,
没有丝毫犹豫,清晰而坚定地回答:“我愿意。”声音透过扬声器传出来,
敲打在沈念安早已千疮百孔的心上。她甚至能想象出他此刻的神情,一定是专注而深情的,
如同五年前车祸醒来,他紧紧抓着她的手时那样。几乎是在他话音落下的同一时刻,
沈念安感觉到体内最后一点力气,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彻底抽走了。
那折磨了她数月的、蚀骨钻心的剧痛,竟然潮水般退去,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轻飘飘的、仿佛灵魂即将脱离肉身的虚无感。她努力偏过头,
看向窗外那棵梧桐树。金色的阳光透过摇曳的叶片,在地上投下斑驳晃动的光影。真好看啊,
像极了五年前,她第一次遇见陆景珩的那个下午。那时,她刚大学毕业,
在那家私人医院做临时护工。他刚从一场严重的车祸中抢救过来,意识模糊,
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却死死抓着她的手,那双此刻在电视里冷漠或深情的眼睛,
当时充满了脆弱和依赖,
嘴里反复喃喃着:“别走...求你...别离开我...”就那一眼,那一句,
让她整整沉沦了五年,万劫不复。原来,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他眼里的光,
他脆弱时的依赖,从来都不是给她的。她的嘴角,极其微弱地、艰难地向上弯了一下,
像是一个解脱的弧度,又像是耗尽生命最后力气,对这荒唐五年做出的、无声的嘲讽。然后,
她缓缓地、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床边监控她生命体征的仪器,屏幕上的曲线,
拉成了一条笔直而冰冷的长线,发出了刺耳又冗长的“嘀——”声。4 死讯传来教堂里,
祝福的钟声庄严敲响,洁白的玫瑰花瓣被抛向空中,漫天飞舞,如同花雨。
陆景珩牵着宋薇薇的手,在宾客们艳羡、祝福的目光和热烈的掌声中,面容含笑,
一步步走向他们被鲜花和聚光灯簇拥的光明未来。仪式刚结束,
还没来得及接受更多人的恭贺,陆景珩的贴身助理周勉,就面色惨白、脚步匆忙地挤过人群,
来到他身边,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冷汗,连呼吸都带着不稳的急促。
“陆总...”周勉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无法掩饰的颤抖,眼神里充满了惊惶。
陆景珩正微微低头,细心又温柔地替宋薇薇整理着有些微乱的头纱,
脸上带着新婚的志得意满和愉悦。被打扰了,他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语气带着一丝不悦:“什么事?这么没规矩。”周勉也顾不得许多,凑近他耳边,
几乎是气声,艰难地吐出那几个字:“医院...‘宁园’那边刚来电话...沈小姐,
她...今天下午三点十分...去世了。”陆景珩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像是被速冻的冰块。他猛地转过头,死死盯着周勉,眼神锐利得像淬了冰的刀子,
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你、说、什、么?”周勉被他看得头皮发麻,硬着头皮,
更加清晰地重复了一遍,每个字都像重锤:“陆总,沈念安小姐,在今天下午三点十分,
在宁园临终关怀医院,因脑癌晚期,抢救无效...确认去世了。”“胡说八道!
”陆景珩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难以置信的暴怒,
瞬间引来了旁边宋薇薇和几位近处宾客疑惑和探寻的目光。宋薇薇不满地拽了拽他的衣袖。
陆景珩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强压下心头莫名翻涌的、带着恐慌的怒火,
一把狠狠拽过周勉的胳膊,力道大得几乎要将助理的胳膊捏碎,几乎是拖着他,
快步走到了旁边无人的休息室,“砰”地一声关上门。“她又在玩什么把戏?嗯?
”陆景珩眼神阴鸷得可怕,胸口剧烈起伏着,“用死来威胁我?以为这样就能破坏我的婚礼?
就能让我回头?”他冷笑连连,根本拒绝相信这个荒谬的消息,“你立刻去给我查清楚!
我要知道她现在到底躲在哪家医院,哪个角落!马上!”周勉看着老板几乎失控的样子,
心里又惊又怕,更多的是为那个安静离去的女人感到悲哀。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如实汇报:“陆总,消息...应该属实。宁园医院已经正式开具了死亡证明,
而且...按照沈小姐之前的委托,殡仪馆的车,已经过去接...接遗体了。”死亡证明?
殡仪馆?这几个字组合在一起,像是一颗炸弹,在陆景珩的脑海里轰然引爆。
他呼吸猛地一窒,一种从未有过的、冰冷的恐慌感,像无数细密的藤蔓,
瞬间缠绕住他的心脏,并且越收越紧。但他依然固执地拒绝相信。
沈念安那样一个安静、顺从、甚至有些逆来顺受的女人,
怎么会...怎么可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死了?还是什么脑癌晚期?他从未听她提起过!
她一定是恨他娶了别人,在用这种最极端的方式报复他!“查!”他眼神猩红,
像是被困住的野兽,从喉咙深处发出低吼,“给我查清楚!她到底在哪!生要见人,
死...死要见尸!”5 空荡的公寓与一个纸箱婚礼的后续流程,
陆景珩完全是魂不守舍、行尸走肉般地完成的。他脸上的笑容僵硬得像面具,眼神空洞,
司仪说了什么,宾客敬了什么酒,他全然不知。连宋薇薇几次不满的抱怨和暗中掐他手臂,
他都毫无反应,脑子里反复回响着周勉的话和沈念安那张苍白的脸。他派周勉去核实,
得到的回复一次比一次确凿。死亡证明的照片发到了他手机上,
上面清晰的名字、日期、死亡原因,像烧红的烙铁,烫得他眼睛生疼。
殡仪馆也确认接收了遗体。一种莫名的、巨大的恐慌和空虚,像黑洞一样在他心里迅速扩张。
他再也无法忍耐,甚至来不及换下身上那套价值不菲的新郎礼服,
抛下满脸错愕和愤怒的新婚妻子以及满堂宾客,独自一人驱车,
疯了似的直奔沈念安之前独自居住的那套公寓。公寓位于一个不错的地段,
是他早年置下的一处产业,不大,但温馨。他很久没来了,久到几乎忘了密码。
他尝试着输入了沈念安的生日,“嘀”一声,门竟然开了。
一股久未住人的、清冷的空气扑面而来。里面,一片死寂的空荡。
客厅、卧室、厨房...所有曾经属于沈念安的生活痕迹,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仿佛被一场洪水彻底冲刷过。家具上蒙着白色的防尘布,地板光洁却冰冷,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令人心慌的、毫无生气的味道。仿佛这五年来,
这里从未住过一个叫沈念安的女人,从未有过她做饭的烟火气,她看书时安静的侧影,
她等他回来时亮起的暖灯...陆景珩站在客厅中央,看着这过分整洁的空洞,
第一次感到了一种彻骨的寒意,从脚底直窜头顶。她竟然...收拾得这么干净?
决绝得像是要彻底抹去自己存在过的一切证据?连一丝一毫的念想,都不打算留给他?
“陆总,”周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带着一丝小心翼翼和不忍,“物业说,
沈小姐在...在一周前就主动办理了退租手续,结清了所有费用。
她的东西...大部分都当做垃圾处理了,只...只留下一个纸箱,指明是给您的。
”陆景珩猛地回头,眼睛里布满血丝:“箱子呢?”周勉示意了一下门口玄关处。
一个不大的、普通的硬纸箱,安静地放在那里,与周遭的奢华格格不入。
上面用沈念安那娟秀熟悉的字迹,写着四个字——“陆景珩亲启”。
陆景珩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几乎无法呼吸。他几步冲过去,
几乎是粗暴地、毫无耐心地撕开了封装得严严实实的胶带。箱子里面,
没有他预想中的控诉信,也没有任何值钱的、可以用来怀念的物件。
几样看起来微不足道、甚至有些寒酸的东西:一本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
边角已经磨损。一叠用一根普通的橡皮筋捆好的、已经明显泛黄的纸质电影票根。
一个款式早已过时的旧智能手机,下面压着一张单独的SIM卡。
还有一条...他隐约有点印象,又完全想不起来源的、细小的铂金项链。
陆景珩的呼吸骤然变得急促而粗重。他先是拿起那叠电影票根,最上面一张,
是五年前的一部科幻大片,日期...是他车祸出院后不久。他记得,
那段时间他心情极度烦躁抑郁,是她默默陪他去看的,他在电影院开场没多久就睡着了,
醒来时发现电影早已散场,她却一直安静地坐在旁边,握着他的手。他一张张翻下去,
动作越来越快。《时空恋旅人》、《爱在黎明破晓前》、《海上钢琴师》...每一场电影,
他竟然都隐约有印象。他每次都以为是宋薇薇喜欢看这类文艺片,或者是为了商业应酬,
抑或是她自己想看,他不过是敷衍作陪...原来...这五年里,
他唯一定期进行的、像普通情侣一样的娱乐活动,竟然是和沈念安一起看电影?而他,
甚至不记得有没有在那些黑暗的影院里,认真看过一次她的侧脸。心口,
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闷闷地疼。6 日记与真相陆景珩深吸一口气,
试图平复狂乱的心跳,拿起了那本看起来最为沉重的笔记本。修长的手指,
竟然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起来。他翻开。第一页的日期,赫然是五年前,他车祸后不久。
“X月X日,晴。他今天抓着我的手,力气好大,眼神像迷路的小狗,一遍遍说‘别走’。
他的手好凉,我的心却跳得好快。我知道这样不对,他可能认错了人,但我想,
我大概是完了。”“X月X日,阴。他出院了,不由分说把我带回了他的别墅。
我知道这不对,我知道他眼里看的不是我。但我还是忍不住沉溺在这偷来的温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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